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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0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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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江府依法办函〔2020〕19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补充通知》(江府依法办函〔2020〕2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度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扎实开展法治意识教育

  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确保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推动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理论观点指导实践,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组织在编人员参加学法考试、普法活动,通过学考结合形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持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

  (二)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领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核心作用,积极履行职责,对法治建设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自觉接受大人、政协和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定期带领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参与旁听庭审活动,专门听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汇报,指导做好《蓬江区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决策流程;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指导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廉政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干部职工端正工作作风。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全力以赴高质量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依法防控”是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坚守的重要原则。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团结合作、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以赴、按要求、保质保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做好蓬江区公安推送的重点群体网格化排查统计相关工作。具体包括:每日接收、分类、下发镇街、收集汇总、审核上报。二是认真做好重点人群管理,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三是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四是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建设,严格要求区属各医疗单位落实院感防控各项措施,坚决做到“一个强化六个坚持”。五是根据疫情变化,做好隔离场所准备、管理工作。六是对全区医疗机构、影剧院等密封通风不良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七是坚持对农贸市场、冷库、超市、餐饮单位等人群集聚场所落实“四强化一提倡”,督促上述场所开办方及经营主体严格遵照防控指引要求,强化人员防控管理。八是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和教育,提醒居民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外旅游,提醒居民做好有效防控措施,如戴口罩、勤洗手、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使防控知识家喻户晓,引导教育群众自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增强依法防控意识和信心。

  2.统筹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扎实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按照“四不变、六统一”的原则,推进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市中心医院组建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工作;推进市人民医院与4家镇级卫生院建立医联体合作关系,通过派驻专家及利用互联网技术远程诊疗等手段,提高了基层医疗单位对病人的治疗效果和治愈率,为病人提供便利,缓解民众看病难问题。二是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通过定期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考核问责制,健全院长选拔任用机制,规范完善医院内部管理。蓬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算中心对纳入会计结算中心管理的4家镇街医院,实行“统一财务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票据管理和统一档案保管”的管理模式,确保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良性有序运转。三是扎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等审批工作。今年以来,完成医疗机构执业登记21宗,校验65宗,注销25宗,变更登记16宗,办理医师执业注册业务500宗,护士执业注册业务505宗。四是推行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在全区公立医疗机构推行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通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有效途径,降低药品费用,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的满意度。五是加快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体系。今年起,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目前全区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调整补偿到位,运行平稳。六是提高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我区卫生应急机制,成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范化建设1家发热门诊及5家发热诊室,新建检测量可达1500份/天的区级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七是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检验我区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效,10月份邀请江门市疾控中心专家进行预验收,现场检查和资料查阅均达标;11月25-26日,省调研组对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进行评审验收并通过。

  3.强基固本,扎实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一是推进基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建发热门诊大楼,于12月底投入使用。棠下卫生院工程按进度推进。通过提升硬件设施水平,加快提升全区医疗服务供给能力,医疗环境进一步改善。二是全面落实财政保障政策。按照省的要求,落实一类保障政策。落实保障离退休人员除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待遇以外的相关费用和编制内在职人员基本工资以及事业费补助,全面理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供给方式。三是落实农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完成对辖区卫生站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拨付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对全区32所卫生站,按照每卫生站2万元标准划拨,切实做好全区各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发放工作。四是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增强。积极组织开展公开招聘,招录41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鼓励现有人才进行继续教育、职称晋升,加快全科医生培养。今年选派22名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4.强化监督,医疗卫生质量持续提升。一是医疗卫生质量不断提升。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感染防控排查;开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确保麻醉、精神药品依法、安全、合理使用;加强放射诊疗单位监管,对辖区内7家放射诊疗单位全覆盖检查;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核准工作,指导规范使用抗菌药物;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生物安全意识。二是创新模式增强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召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推进会,组织2020年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滚雪球”培训,完善预约、定向分诊、诊前、诊疗服务模式,签约一例,服务一例,完善团队考核激励机制。有序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接入江门区域信息平台,实现检验检查结果、诊疗信息共享、交换。通过“平安通”与我区兴盛、堤东、北街卫生院签订合作协议,为老人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医疗急救服务,进一步提升了智慧康养服务水平。三是卫生健康综合监管稳步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共梳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奖励等事项共300项,行政许可类、公共服务类事项进驻江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共58项。着力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巡查涉嫌非法行医场所25处,行政处罚25宗,罚款53.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4.43万元,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12宗,共计罚款9.09万元,没收0.5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家,吊销《医师执业证书》1人。

  5.关注民生,健康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一是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组织镇卫生院建设孕产妇、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完成1800名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完成2079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规范开展孕产妇随访和健康指导,孕产妇健康管率91.45%,产后访视率97.10%,早孕建册率94.23%,新生儿访视率97.45%,儿童健康管理率80.85%,儿童系统管理率74.68%,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77.59%。二是完善康复养老服务体系,实施银龄安康行动。蓬江区对摸排登记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共95541人全部购买老年人意外险。各镇(街)广泛宣传实施“银铃安康行动”的主要内容和给广大老年人带来的实惠及安全保障,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方案家喻户晓,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推动我区老年人自付费参保率。三是做好免疫规划工作。我区9家预防接种单位均能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免疫规划工作,截至11月,我区乙肝、卡介苗、百白破等10种疫苗接种率达到99.50%。我区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已如期完成。四是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开展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工作,做到“一企一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重点领域的治理,抓好“三同时”监管。

  6.依法行政,做好下列法规工作。一是做好行政案件法制审核。今年全部行政一般程序处罚案均落实法制审核工作,并对11个要求陈述申辩的处罚案件做好陈述申辩程序。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二是做好执法信息公示工作。今年4月启用“蓬江区大数据”平台以来,我局积极配合区发改局做好统筹工作,加强对局机关各股室相关工作的培训。为配合6月 “互联网+监管”能力第三方评估工作,我局优先将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及行政处罚三类事项梳理导入系统。三是认真做好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蓬江区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草案)》是区委部署的八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之一,该计划的重大项目建设涉及投资金额和工程量巨大,该计划是我局乃至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未来三年的头等大事。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文件要求,目前已全部完成履行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四是强化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a.开展“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我局将卫生行政许可类及公共服务类事项共58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江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并响应区政数局完成流程再造、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等工作。b.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配合市卫生健康局,推进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上线“粤省事”小程序,极大方便了群众办理,避免群众来回跑动。一是梳理及整合证明用途。二是实施流程再造,进一步优化流程。c.做好卫生健康部分行政处罚职权下放工作。我局召集各镇街分管领导和卫计局局长召开座谈会,并做好职权下放清单的整理准备工作,并于10月22日组织举办培训班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d.充分利用数据共享,减少办证申报材料、工作程序,提高办证效率。对职能部门之间数据共享的申请材料(如营业执照、房产证)不需申请人重复提供,减少了办证申报材料、程序。五是认真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的使用和录入。9月上旬,我局参加了区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的推进部署会,局领导高度重视两平台使用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平台的使用和数据录入,目前,我局已经将我局执法信息录入到平台中。我局还加大移动执法工作力度,以手持设备在现场进行信息录入和现场执法,下一步将向其他职能股室推广。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江门市蓬江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明确相关人员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我局现有27人持有执法证,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且通过参加在线学法考试、普法活动、自学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3.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全年收到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1件,其中主办件4件,会办件7件,办理及时率100%,未收到人大代表批评意见;收到并办结政协委员建议27件,其中主办件为10件,会办件为17件,办理及时率100%,未收到政协委员批评意见。

  2.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定期通过蓬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及工作动态,推动我局法治工作持续进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登记受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好政策范围内的诉求。

  3.按程序聘请法律顾问。通过让法律顾问参与到本局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等重要环节,逐步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相关机制,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化解潜在的法律风险。

  (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1.制定并实施好我局普法计划和普法清单。依照市、区普法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全年的普法计划和普法清单,并认真按照计划开展普法工作。

  2.结合重点主题周开展普法活动。利用本单位及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的Led展屏、普法宣传栏、下属机构的网站、微信等网络手段,利用区、镇各种卫生健康宣传日、法律宣传日活动等,做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健康知识的宣传。

  3.参加2020年的“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11月2日,我局参加依法治区办举办的2020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活动中我局展示了普法工作的宣传短视频、宣传品、宣传资料等等并获得了优秀等次。

  4.建设普法长廊和普法图书阅览室。在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长廊中设置了《宪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民法典》和扫黑除恶等内容的墙画,在我局一楼设置了普法图书阅览室,提供各种与卫生健康和普法知识相关的书籍。

  十、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

  1.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编制数量严重不足、法治力量较薄弱,影响了执法力度;区内非法行医人员较多,打击非法行医后申请陈述申辩、行政复议的当事人不断增多,且案情也越来越复杂,但专职法律专业人员不足,应对陈述申辩和复议的工作难度较大,因而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2.普法宣传工作有待加强。目前我局的宣传形式仍显单一,且较为传统,因而对群众产生的宣传效果略显不足。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继续做好主要领导带头导学工作,把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范围,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卫生健康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开展执法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自学等形式,让全局干部职工学懂弄通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观念,不断提高政策理论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各类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

  (四)继续推进做好行政执法两平台的运用

  今后还将加大移动执法力度,以手持设备在现场进行信息录入和执法,并向其他职能股室推广。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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