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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2020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转地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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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用地转用公告

  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17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0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142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人民政府属下0.1026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1510日至202168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0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荷塘镇禾冈村木棉围(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人民政府,面积0.1026公顷(其中农用地0.1026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发布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1510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pdf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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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