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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审核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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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补登记的通知》(蓬江教〔2020〕49号)文件精神,经区教育局会同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审核,现将阮美欢等57人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审核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的处理异议,单位异议要求盖单位公章,个人异议要求署明异议人真实姓名及电话等,异议人可要求保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口头和电话异议、单位异议未加盖公章、匿名异议、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江门市胜利路135号(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受理电话:0750-3226160 (蓬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

  附件:2021年江门市蓬江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审核情况表

  江门市蓬江区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小组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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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