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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教育培训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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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拟委托第三方开展蓬江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现进行公开采购,具体采购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蓬江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教育培训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组织实施蓬江区“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工培训工作。  

     1、邀请熟悉“双百工程”的社会工作行业专家、资深从业人员,为“双百工程”社工提供针对性、实用性的专业培训和政策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社会工作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有关政策等;

     2、培训总时数不低于24小时;
     3、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二)组织实施蓬江区心理健康服务领域培训。

1、协助开展我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开展心理学和精神卫生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不少于2场,每场培训时数不低于2小时。

2、落实培训师资、培训场地,组织发动蓬江区社工、志愿者参加培训,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3、资格要求

     三、必要条件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江门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能按照要求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2、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3、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预算金额,否则其报价文件视同无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人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报价人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三)报价人在报价时,必须包含单场次的报价明细表,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五、提供材料

1、提供实施蓬江区“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工培训开展心理学和精神卫生等方面的知识培训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报价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中列明所需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履约承诺函(见附件,单位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上述提交资料应密封后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加盖公章递交。

六、法律责任

(一)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采购人有权报有关部门将中标、成交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二)若中标单位严重违约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而提前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选择以下某一项或全部项,要求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项目经费;2.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单位还需赔偿采购人相关的经济损失3.因合同不能履行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七、其他事项

1.递交响应资料开始时间:2021114日(星期四)上午9:00

2.递交响应资料截止时间:2021114日(星期四)上午12:00

3.递交资料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蓬江区建业街100号)

4.本次项目采购方: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5.联系人:温先生,0750-2648612


附件:投标履约承诺函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20211028日      






附件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我单位承诺:

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具备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6.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7.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承诺投标人自愿无条件立即退还已收款项,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全部损失等法律责任

承诺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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