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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事项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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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江区民政局编制《江门市蓬江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江门市蓬江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现需要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和作出风险评估,现向社会进行公开采购相关服务,具体采购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蓬江区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重大事项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内容。蓬江区民政局拟编制规划共两项,分别为《江门市蓬江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针对民政事业整体发展规划)和《江门市蓬江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主要针对民政养老事业专项发展规划)。

(二)项目要求。按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标准,开展两项规划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内容。

1、项目专家论证结果。论证会纪要、专家发言、论证报告等应当有专家署名或者专业研究机构盖章。

2、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内容要求。1评估事项和评估过程;2评估方法和评估依据;3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4决策可能引发的风险;5风险评估结论和相应建议;6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三)项目预期成果。完成《江门市蓬江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江门市蓬江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专家论证、作出风险评估报告工作,使两项规划符合重大行政决策流程的相关规范要求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承接单位的服务期限为:本项目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要求按时完成专家论证工作和作出风险评估及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工作。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进度建议。

  (二)承接单位应有按时完成本服务项目所需的充足人力及其它资源保障。

  (三)项目售后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最终成果提交采购方之日的时间内,承接单位必须与采购人保持全面沟通,积极跟进,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

  (四)承接单位有为采购方保守秘密的义务。

  (五)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承接单位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接单位无条件退还已收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采购预算:本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报价要求:供应商应报出分项价格及整体项目包干价明细。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中必须包含项目全额含税发票、相关工作人员费用、邀请专家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利润,并应包含应由中标服务供应商缴纳相关采购服务费。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五、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服务供应商必须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有社会组织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经验;

()具备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相关项目专业服务经验并安排不少于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开展工作

()服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有规范的治理结构、清晰的财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良好的社会公信力

()服务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已有的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且结论为审核通过(依法新成立尚未审核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可不受限制)。

六、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二)曾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合同、有效证明文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三)承诺函;

(四)具体项目方案及项目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五)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审核通过相关证明资料(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六)不少于2名专职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记录(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七)邀请不少于5名专家,可在江门市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专家库里面挑选专家,提供专家相关简历(含职称)。

(八)2020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清单,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九)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服务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备注:1.响应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整套材料需加盖骑缝章,材料(三)、(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上述材料如有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违约责任

若中标单位严重违约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而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采购人有权选择以下某一项或全部项,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1.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项目经费;2.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单位还需赔偿采购人相关的经济损失;3.一切法律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八、解决争议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应在合同签订地(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100号)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为纸质文件,密封装订成册后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

递交响应资料开始时间:20211130日上午12:00

递交响应资料截止时间:2021123日上午12:00

递交材料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蓬江区建业街100号)

联系人:赵小姐,联系电话:0750-2640068


附件:承诺函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20211130        





承诺函


致: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我单位承诺:

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具备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6.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7.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承诺投标人自愿无条件立即退还已收款项,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等法律责任。

承诺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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