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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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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江区城市文化活动中心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以政府性基金收入偿还。

  蓬江区城市文化活动中心项目于2020年5月申请并获批2020年提前批专项债资金35000万元。2020年1月至2020年11月项目共支出专项债资金2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程进度款23117.60万元(2020年1月至2020年11月),工程监理费及其他费用1882.4万元。2020年1月-3月,受疫情影响,项目工程进度受阻,为确保专项债利用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2020年提前批专项债资金35000万元中的10000万分别调整至江门市蓬江区城乡污水治理项目5000万元和滨江二期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保护项目5000万元。

  2021年申请并获批专项债资金37000万元。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项目共支出专项债资金37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程进度款36307.52万元(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工程监理费及其他费用692.48万元。

  本项目债券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本债券项目未涉及需要公开的重大事项调整。(相关情况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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