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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市街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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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根据省、市、区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现就环市街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一)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深入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湿粉类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服务重点环节、特殊食品经营单位等,街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食安办”)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各有关单位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层层压实责任。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巡查力度,开展应节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持续做好食品、食用农产品舆情处置和应急值守工作。[各社区、经联社,食安办、街农村农业办公室环市监管所、西环监管所负责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进口冷链食品“人、物、环境同防”工作。持续推动集中监管仓建设,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巩固集中监管仓信息报送机制,强化“互联网+集中监管仓”智慧监控平台运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第三方冷库经营者在采购、加工、储存、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及有关指引规范要求;做好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和疑似阳性事件调查处置。2022年11月前完成全街“互联网+冷库”项目,运用“冷库通”强化对进口冷链食品的全链条监管,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高风险岗位人员高频次核酸检测、闭环管理工作。环市西环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各社区、经联社街经济发展办公室环市派出所、新城派出所街规划建设办公室、街公共服务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如期通过国家、省的评价验收

(三)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将各项创建任务列为年度食品安全考核重要内容,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建立台账、明确节点,压实责任、逐项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推进创建工作的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力度,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对创建工作予以充分保障,确保监管部门“四有两责”落到实处。推进“放心肉菜超市”培育和“放心食品超市”承诺活动。积极支持、配合省委托第三方开展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以及市相关工作,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创城工作宣传、食品安全志愿者活动等工作。食安办牵头,各社区、经联社,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


三、坚持人民至上,高效率高标准办好民生实事

(四)努力提升“互联网+明厨亮灶”应用效能。积极推广应用“邑食安”阳光食品平台,持续完善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体系,有序推动社会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坚持“线上全面巡查、线下重点监管、公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全力督促指导餐饮单位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校外供餐单位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比例达到60%。各社区、经联社环市西环市场监督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好农贸市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收官战。建立完善“五位一体”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和契约管理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农旅结合的特色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持续提升农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对市场内发现售卖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售卖的野生动物进行及时处置。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落实有关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督促市场内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规范使用和保存票证,确保销售的产品安全有保障、来源可追溯。各社区、经联社街经济发展办公室街公共服务办公室财政所街规划建设办公室、环市西环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办公室、街应急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全过程治理

(六)全面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一是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全覆盖风险排查,重点加大对农村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完善学校食品集中采购制度,保障学校食堂采购到质量安全有保障、来源可追溯的食品。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二是深入开展食品“三小”规范行动。全面摸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的底数,引导经营者依法登记或备案,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依法登记建档或备案达到100%。三是严格特殊食品监管。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检查力度,强化抽检监测,依法做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配合开展特殊食品体系检查,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体系自查报告制度,年度自查报告率达100%。四是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推动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做好拒绝食用含金银箔粉食品的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坚决遏制“食金之风”。各社区、经联社环市派出所、新城派出所街经济发展办公室街公共服务办公室食安办、环市西环市场监督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机制

(七)加强法规标准体系贯彻。一是按要求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抓好宣贯。配合省、市做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立法的征求意见工作。根据新颁布实施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时调整完善我街食品生产检查有关配套制度和食品经营监督管理要求。二是抓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的宣贯。严格落实“最严格的标准”,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技术审核。做好我街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及时反馈食品安全企业疑问和难题。三是贯彻实施《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加大对湿大米制品、湿粉条类淀粉制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审查工作力度,不符合《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要求的,依法严查严处。各社区、经联社环市司法所、街公共服务办公室食安办、环市西环市场监督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制度机制建设。修订印发《江门市蓬江区环市街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全街食品安全应急演练。修订《江门市蓬江区环市街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召开全街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办事处与各各社区、经联社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持续推进《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宣贯工作。加强食用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交流,对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11个重点治理品种,加强生产环节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应开尽开,市场流通环节鼓励优先查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对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沟通,提供不合格农产品溯源信息,依法依规核查处置。各社区、经联社食安办、街经济发展办公室环市西环市场监督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充分发动群众,完善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九)全面深化宣传引导。认真组织实施《蓬江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宣传任务落地见效。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继续推进“开学第一课” “小手拉大手”“一把手谈食安”、食品安全网上知识竞赛、特殊食品科普宣传等系列活动。配合省食药安办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及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调查。强化《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大纲》的宣贯,利用“全国科普日”等主题科普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科普联合行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农资识假辨假打假宣传。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舆论引导,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增强公众消费信心。持续开展“一监到底”查食安网络直播执法活动。各社区、经联社,以及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探索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新机制新方法,鼓励食品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督促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积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街经济发展办公室食安办、环市西环市场监督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组织实施

(十一)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要求,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将各社区、经联社,各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向街党委常委会会议、办事处常务会议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各社区、经联社,各有关部门于2022年12月9日前向街食安办提交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报告。街食安办综合汇总向区食安办报告。食安办牵头,各社区、经联社,食安委成员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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