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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领和处置车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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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领和处置车辆的公告


    江门市公安局环市派出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查扣了摩托车、电动车一批(详见附表)。请车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车辆行驶证(或车辆合法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江门市公安局环市派出所进行核对认领,逾期不认领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作无主车辆处置上缴国库。

    具体车辆信息详见附件。



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    

2023年11月3日       



    联系人:谭警官(江门市公安局环市派出所),联系电话:333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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