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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连街富冈农业用地租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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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组织网上公开出租以下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出租地块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富冈振兴路2号自编01-02卡集装箱及土地(详见附件1)。土地租赁年期:2年,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租赁要求:

1.租赁土地不得转让、转借和抵押。

2.在租赁期内,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需要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租人有权提前无偿收回土地。承租人在收到出租人发出的离场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无条件将土地清场,形成净地交还给政府,政府不作任何补偿。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不提出申请续租或承租人提出申请续租未获批准的,出租人无偿收回土地。

3.租赁土地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状况和水、电等设施,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擅自改变出租地块的地表形貌、破坏地上附着物的。租赁期满需收回土地,或提前收回土地的,承租人拒不按约定方式处置租赁士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出租人可以按照约定拆除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并清场,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土地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土地上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承租人拒不执行的,可由出租人强制执行。

4.土地的水电设备承租人自行解决。

(三)负面清单:

1.不能用于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等影响城市形象的用途;

2.不能用于存放危化品等影响土壤、环保、应急等要求的用途。不能造成土壤污染,应按照谁污染谁担责原则,履行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有关义务;

3.农业用途的临时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原土地形貌、填土建设;

4.未经批准,不得新增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使用一般耕地;

5.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

6.种植和养殖用地手续由经营者在签订土地临时使用合同后,如需搭建建(构)筑物用于农业设施的,需及时报属地镇(街)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属地镇(街)汇总情况后及时汇交至区自然资源局进行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

7.养殖场用地不得建设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等设施,也不能建其他无关设施。种植、养殖设施用地不能建设成农业休闲观光、旅游、餐饮等设施。

租赁用途。

本次租赁用途为农业、咖啡茶饮等业态为主。

、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报名要求

本次租赁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

(二)报名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

(三)交纳竞投保证金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申请材料

(一)企业法人需提交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并盖章确认):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公告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公告规定的其他材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生,联系电话:0750-3333190,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富隆居3号101-103室

江门市蓬江区金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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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