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关于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资料核查服务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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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资料核查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根据工作要求,对我区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核查的资料包括项目合同、支付凭证、验收资料等拖欠证明材料和清偿化解材料,项目数约6345个。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须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行业协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或组织;
(二)须具有承办政府项目评审、评价、验收等服务经验,拥有符合省市有关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服务要求的专家库或专家库使用权限;
(三)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报价。
三、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二)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交通费、住宿费、专项报告费、审核费、劳务费等费用,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三)供应商须承诺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结算,当实际支出低于合同项目总价,以实际支出费用结算;当实际支出费用高于合同项目总价,按合同项目总价结算。
四、资料提交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6年4月27日17时30分。
(二)提交方式:供应商须限期内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及电子版光盘密封提交或邮寄至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一街8号)。
(三)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分支机构报名,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 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过往承办政府项目评审、评价、验收等服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情况表、委托合同等证明材料;
3.专家库储备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库名单、专家学历、专家职称等可以证明专家库建设情况的材料;
4.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12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查验记录;
7.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投入、实施步骤、工作进度安排、评价体系、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
8.项目服务的各项支出费用明细报价,并承诺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结算。
上述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有多家供应商报价,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合理性、相关项目评审、评价、验收等服务经验、专家库等情况进行评分;若只有一家供应商,则对该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电话方式联系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陈小姐,0750-8222337)。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
2026年4月21日
相关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