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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行手册(试行)》的要求,现将蓬江区2026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各级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水库大坝安全的各项工作。若责任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继任人员即为新的责任人。
江门市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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