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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个!蓬江区成立垃圾分类执法大队!这些行为将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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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上午,我市首个垃圾分类执法大队在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挂牌成立。该执法大队将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垃圾分类执法工作,通过加强执法,形成垃圾分类服务、监管、处罚三管齐下,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引导辖区单位、居民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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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江区垃圾分类执法进入新阶段

  为深入贯彻落实蓬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从今年8月开始在蓬江区中心城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截至目前,已发出执法文书100多份,有4宗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被处罚,对规范垃圾分类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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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现场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赖惠镇在挂牌仪式上表示,希望蓬江区以垃圾分类执法大队挂牌成立作为新的起点,铆足干劲、全力冲刺,坚决完成省示范片区创建工作,进一步为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提供蓬江样本、蓬江经验。

  蓬江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关志钒表示,新组建的垃圾分类执法大队,是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内设机构,担负着统筹协调指导开展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等专项执法工作。接下来要提高认识,人员要尽快到位、工作要尽快开展;要加强垃圾分类执法的宣传教育,实现执法与宣传同步、惩罚与教育并举、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要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

  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垃圾分类执法大队的成立标志着蓬江区垃圾分类执法步入新阶段。执法大队将紧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开展执法,严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履行工作责任、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等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罚促改,惩教结合,推动垃圾分类执法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

  这些垃圾处置行为违法

  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单位、居民该如何做好生活垃圾分类?

  根据相关规定,居民生活区(含物管小区和非物管小区)均应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分类收集生活垃圾,任何个人或企业不得阻挠、破坏垃圾收集设施。废弃沙发、衣柜等大件家具应自行投放到指定的大件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处置应分类打包,垃圾运输车辆需密闭运输,标识相应运输类别的生活垃圾标志,专车专用,分类装载,不得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

  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执法大队将对垃圾分类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据介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履行工作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将家庭装修废弃物或者废弃沙发、衣柜、床等大件家具投放到垃圾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将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扬撒、遗漏生活垃圾以及滴漏污水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擅自关闭、闲置、拆除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置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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