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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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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劳动节假期临近,为有效阻断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市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广大市民在粤过节

  非必要不离粤,非必要尽量避免或减少出境、跨省、跨市出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的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或省外边境陆地口岸城市。出行前,请查询目的地疫情情况、疫情防控要求,返江后认真按要求落实主动报备、核酸检测等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二、加强旅游活动疫情防控

  倡导以城市周边游、近郊游和省内游为主开展旅游活动。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区、市)、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三、严格来(返)江人员健康管理

  外市来(返)江的人员须严格按要求落实主动健康申报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原则上应在始发地检测1次核酸,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返)江;应提前或抵江后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抵江后应落实核酸“3天2检”,行程卡带星号(*)的人员应落实核酸“7天3检”(每天往返外市通勤且“两点一线”者可“3天1检”)。近14天内有外地旅居史人员进入商超、农贸市场、文体娱乐等各类室内公共场所以及进入住宅小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持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入以上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主动、迅速向属地社区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备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全市所有酒店应严格查验入住旅客粤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证明,并仔细询问旅居史。

  四、加强学校人员出行管理

  全市各类学校所有师生和员工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有必要离江的,要向学校报备,学校要进行节前疫情防控措施教育,并做好行程跟踪。返江后在12个小时内就近免费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返校。节后一周内全市所有学校组织师生和员工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五、加强入江货车司机健康管理

  入粤(来江返江)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在进入我市前,需提前24小时主动向货主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备信息。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入我市后可在就近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速出口、国(省)道设置的健康服务站(核酸检测点)进行一次免费抗原与核酸检测,其他入粤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实行核酸“愿检尽检”。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在江期间应自觉遵守防疫规定。

  六、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

  假期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大型活动、论坛等群体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倡导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七、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

  全市各类公共场所按规定设置场所码并落实人员扫码进入。室内公共场所、旅游景区景点等各类场所主体按最大接待能力的75%实行限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和“限流、预约、错峰”等防控措施,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提倡无现金支付。全市所有社区小区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加强访客管理,发现行程码带星号或红黄码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置。所有公共场所不得接待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发现上述人员要及时报告所在社区或属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八、加强多渠道监测预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药店等“哨点”要强化监测预警。所有零售药店严格落实退烧、咳嗽、感冒、抗生素、抗病毒类药品实名登记购买制度,对有发热等可疑症状人员按相关指引处置。面向公众的农贸(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建筑工地、医疗机构、餐馆、酒店、商超、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娱乐场所等和城际客运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快递外卖等“暴露型”服务行业的一线工作人员,以及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场所从业人员,假期期间核酸检测“2天1检”。

  九、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请广大市民朋友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等良好卫生习惯。未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的,要尽快接种疫苗。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假期离江人员,假期结束返江后3天内,要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

  本通告相关措施在4月30日至5月4日期间施行。假期结束后,继续按照此前4月1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面疫情防控管控的通告》相关要求执行。

  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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