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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加快软件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鼓励暂行办法》政策文本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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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加快蓬江区软件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加大蓬江区对软件外包产业总部企业的招商力度,扶持优质现代软件服务业区域总部落户蓬江,营造更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投资环境,加快软件服务外包产业总部落户我区,推动我区加快融合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发展,特制订此《办法》。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江门人才岛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江府〔201919号)等文件精神,促进蓬江区软件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加大力度引进和扶持软件服务业区域总部,加速培养一批中高端服务外包专业人才。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分为十五条,其中:

  1.第一条明确了《办法》的出台目的。

  2.第二条明确了《办法》扶持资金的来源。

  3.第三条明确了《办法》适用范围。

  4.第四条明确了符合《办法》的企业和机构在蓬江区的经营年限。

  5.第五条明确了对财政贡献度要求的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扶持。

  6.第六条明确了对符合《办法》的企业在办公用房方面的优惠扶持。

  7.第七条明确了对符合《办法》的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可享受的政策奖励。

  8.第八条明确了对符合要求的软件外包培训机构可享受的培训补贴奖励。

  9.第九条明确了对符合《办法》的企业在实现上市方面的优惠扶持。

  10.第十条明确了对符合《办法》的企业对科技贷款项目贴息,鼓励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

  11.第十一条明确了对产业带动效应强的优质项目,经区政府同意,按重大项目“一企一议”的原则,另行予以重点扶持。

  13.第十二条明确了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对符合《办法》的企业、项目予以支持,企业同时申报第五、六条扶持的,每年获得的扶持总金额不得超过企业上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总额。

  14.第十三条明确了享受《办法》的企业和机构,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15.第十四条明确了《办法》各条款由牵头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兑现。

  16.第十五条明确了《办法》负责解释的主体及实施期限。

  四、涉及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江门人才岛范围内注册的,产业领域包括软件产品及服务、软件服务外包、软件人才培训、游戏开发及数字内容、集成电路(IC)设计等企业。

  五、注意事项

  1.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同时申报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扶持的,每年获得的扶持总金额不得超过企业上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总额。获得扶持、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3.本办法由区科工商务局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本级政府出台新的政策,则以新的政策为准。

  4.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政策原文:

  http://www.pjq.gov.cn/gkmlpt/content/2/2045/post_2045726.html#5241

  图解:

  http://www.pjq.gov.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046010.html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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