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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暂行办法》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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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促进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提升文旅融合发展水平,加快“1+3”重要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文化旅游产业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拉动作用,加强蓬江区文旅产业招商、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宣传营销、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举办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完善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文化旅游业发展环境的工作力度,制定《江门市蓬江区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文件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分为七个部分14条政策措施,分别是:资金投入、重大项目支持、促进产业发展、扩大宣传营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附则。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资金投入。主要明确资金来源和用途,设立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安排,重点用于文旅产业招商、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宣传营销、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举办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完善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我区文化旅游业发展环境。

第二部分:重大项目支持。主要明确对自2020年1月1日起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包含土地使用费)在5亿元(含)以上的文化旅游项目,给予项目投资企业的用地支持、固投支持、在建支持、财政支持等措施。

第三部分:促进产业发展。主要明确民宿登记和入驻知名第三方平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文化创意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文化产业平台、文化旅游融合项目、大型文化活动等方面的扶持措施。

第四部分:扩大宣传营销。主要明确市场营销、投放旅游形象宣传广告、新登记注册旅行社补助等措施。

第五部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明确鼓励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推进旅游厕所革命等措施。

第六部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主要明确在技能竞赛获奖、获得高级资质等文化旅游人才的补助措施。

第七部分:附则。主要明确扶持资金定义以及其他程序规定。

政策原文:

http://www.pjq.gov.cn/gzjg/zcbm/pjqwhgdlytyj/content/post_2236860.html

音频解读:

http://www.pjq.gov.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236882.html

图解:

http://www.pjq.gov.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236889.html

解读: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咨询方式:0750-3833471


相关附件: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