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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蓬江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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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蓬江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广东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按照《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要求,以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深化清单制、委托制、承诺制改革力度。一是继续抓好市、区、镇(街道)三级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的督促指导和后续落实。在做好市级事权下放工作的同时同步启动新一轮区级事权下放镇(街道)实施的改革探索,并全面解决理顺滨江新区、棠下镇管理体制问题;二是重新梳理编制了《蓬江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为下一步实现行政许可标准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快推动“十统一”行政职权目录编制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1+3+N”开放型清单行政职权管理体系;三是成立蓬江区承诺制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制定《江门市蓬江区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在滨江新区、潮连街及环市街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并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核准和备案,压缩企业申请核准和备案办理时限。

2.扎实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完成了蓬江信用网重构升级和迁移工作,开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江门蓬江)”,实现全区双公示等信用信息统一归集,贯彻落实《江门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降低江门市区域范围内各类投资主体准入门槛,明确投资指引。

3.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以减证推动简政;二是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积极破解准入不准营;三是大力推动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足不出户就能办理营业执照;四是全面实施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登记制度、简易注销、银政直通车服务、行政审批委托制等多项改革,持续提升商事登记便利度。

4.全面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印发《蓬江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版)》的通知和《蓬江区公共服事项目录(2018版)》的通知》,形成自然人“7+142”、法人“1+9”(1个区级企业法人一门式服务中心+9个镇街分中心)的三级行政服务体系。政务服务由“多窗”整合为“一窗”,实行一窗受理,全区通办,并完成广东省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改造提升工作并正式切换上线。

5.不断优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调整进驻事项,优化办事指南,更新我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二是优化服务系统建设,以“互联网+”的理念和手段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并探索优化微信公众号平台功能;三是深入推进法人一门式改革,将其作为促进“大数据”融合、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助推器”;四是加强对村(社区)公共服务站的建设及管理,初步形成数据资源沉淀库,有力推动政府管理数字化。

6.探索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区各类证明事项,印发《蓬江区政府部门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取消了一批证明事项,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

7.积极服务小微双创,不断健全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机制。搭建就业创业平台、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做好稳定就业基本盘,为重点项目落地和发展提供大力支持,推动“个转企”,落实“雏鹰计划”政策奖补,并拓宽融资渠道,帮助企业缓解融资困难。同时,合理降低企业运行负担,合理降低企业用气、用电成本。涉企信息归集至协同监管平台,为推动实现各部门协同监管、落实信用惩戒、增强监管合力、建设“全区一张网”大数据监管打下良好的基础。

8.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组织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完成蓬江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对1993-2017年以来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近3000份文件进行梳理审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江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办法》和《蓬江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办法》的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认定、制定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有效期制度、统一发布等制度。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公布。

2.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我区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强化各区直部门规范性的文件目录动态化及信息化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且已建立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长效机制。今年,我区《江门市蓬江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印发施行,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没有发生规范性文件因违反上位法而被上级撤销或者要求改正的情形。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的内部审查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每月定时召开常务会议,对区重大行政决策加以讨论,集体共同作出决定。

2.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首先,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我区聘请了多位业务精湛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主要为我区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其次,为引导我区其它部门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我区先后制定并出台了《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蓬江区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实施意见》《贯彻蓬江区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实施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3.注重公众参与,听取群众意见。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区及区直部门通过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或者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界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区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和市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做好执法信息录入及公开、执法台账、执法文书的管理工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目前我区行政执法部门普遍梳理出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初步建立。我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均已建立起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在各类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各部门基本都能够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始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没有出现明显违法行为。

3.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完成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工作。通过由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评查小组,采取集中阅卷及案卷随机抽取的方式,按照省案件评分标准对全区行政处罚、许可、强制、监督检查等四类案卷共计173卷案卷进行评查打分。从评查结果来看,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视程度加强。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制度,杜绝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执法人数与法定要求不符等情形出现。我区定期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工作,确保持证上岗人员必须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并且该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在编在职,杜绝出现合同工申领执法证现象,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今年以来,我区19个行政执法部门共办理了92个广东省《行政执法证》。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1.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2.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规定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和目录系统上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充分利用区政府的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开全区的概况信息、区直部门文件、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按规定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注热点。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区政府常务会、参与区级行政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在重要民生实事项目起草编制工作中,积极听取和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严格执行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区政协通报办理情况。探索与区级人民法院建立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司法建议书,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

2.健全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通过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3.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我区按照《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和《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编制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完成“各部门于上半年至少完成一次抽查任务”的总体工作目标。将消防大队等四个部门新增纳入“双随机”抽查部门,各部门圆满完成“两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组织由经济促进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6 个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抽查。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我区首先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及时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在受理行政复议的过程中,我区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情、理、法,着力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其次,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建立了区行政复议庭,并已正式投入使用,我区行政复议案审理模式由原来的书面审理向开庭审理转变,这一转变确保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公开透明,也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中的权利。

2.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我区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制定并印发《江门市蓬江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确保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深入学习贯彻宪法。我区积极贯彻并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新修订的宪法列入2018年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计划,今年举行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专题培训会共2次。

2.加强法治队伍能力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我区已按照省编办的要求,增加了区法制局的编制,配齐了相应的成员,法治队伍能力建设明显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其次,我区不断强化法制宣传,每年都会到各地举办法制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社会建设氛围。

3.探索执法法律知识网络远程培训模式。我区创新执法培训方式,采取法律知识线上培训方式,一改以往以讲师授课培训的单一形式,将行政处罚、许可、强制、监督检查等课程纳入网络远程培训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可通过更为灵活的学习模式在办公室、家里、手机微信随时学习各项法律知识,提高培训效率,夯实了学员的法律知识基础、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技能。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上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亟待解决,例如,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行政执法方面,网上执法同步监督体系尚未建立,执法中不规范的行为难以得到及时纠正;在简政放权方面,还存在着事权下放承接能力不足等问题。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1.加大法治政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作为宣传载体,紧紧围绕法治政府的宣传目标,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原则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等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2.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简政放权、事权下放工作力度。

3.落实完善好行政复议庭开庭审理制度。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4.强化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培养公务人员的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处理问题的能力,持续推进执法能力建设。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加强理论研究学习,全面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层执法监督和培训指导。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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