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蓬江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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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蓬江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61 

    

    

蓬江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和《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17156)、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江府办函〔201783)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府网站整体工作水平,规范集约化平台日常管理,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为各镇街、各部门建立“工作机构”栏目的形式对外发布,形成全区统一共享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增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信息共享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全区政府网站工作水平提升。 

  二、基本原则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相关要求和绩效评估标准,全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遵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整合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区府办公室负责编制全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区经济促进局负责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具体工作,各镇街、各部门密切配合。 

  三、集约化建设的范围 

  全区所有政府网站,均纳入集约化建设范围。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各镇街、各部门不再新建、保留独立网站,因特殊需要或上级部门发文明确规定保留独立网站的,须向区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批复同意后方可保留。 

  目前已加入集约化建设的单位有:滨江新区(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环市街道办事处、潮连街道办事处、白沙街道办事处、蓬江区政府办公室、蓬江区档案局、蓬江区委组织部(区编办)、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蓬江区科学技术局、蓬江区民政局、蓬江区司法局、蓬江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蓬江区农林和水务局、蓬江区文化广电体育局、蓬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蓬江区外事侨务局、蓬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蓬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蓬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集约化建设的内容 

  (一)统一网站平台。已建网站的,统一向区政府网站技术平台迁移;目前无网站的单位,可向区政府办公室申请,统一在区政府网站技术平台上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 

  经2016年前期网站整合后,蓬江区各镇街的政府网站已全部完成集约化建设;区直各部门仍保留的网站有5个,分别是: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区经济促进局门户网站、蓬江区地情网、蓬江区政府采购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该5个部门政府网站需进一步整合。 

  (二)统一功能设置。区经济促进局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功能建设,按照国办、省办相关要求和绩效评估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对集约化建设的子站、栏目、频道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确保集约化的单位政务公开有窗口、互动交流有渠道、便民服务有载体。 

  (三)统一业务流程。区经济促进局负责在网站技术平台建立统一的账号权限管理,并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网上诉求受理机制,各镇街、各部门予以实施。 

  (四)明确专人负责。各镇街、各部门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集约化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明确一名领导分管。 

  (五)推进一站式服务。通过设置页面或频道,采用超链、嵌套、接口等形式汇聚部门办事服务业务,建立网上办事大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集约化平台规范管理 

  集约化平台建设综合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要求以及其它党政机关日常信息发布需要,在具体栏目设置及信息发布需遵循《集约化平台栏目设置及更新要求》(详见附件)的管理。 

  (一)严格按全国网站普查及政府网站考评的有要求进行定期更新。区政府、区政府直属机构、各镇街、区协管单位(蓬江区国税局和蓬江区地税局)所制作的政府信息,需要严格按全国网站普查及政府网站考评的有要求进行定期更新。重大的公告公示信息联系区经济促进局在区政务网的“公告公示”栏目同步发布。 

  (二)其它党政机关(包括区委、区人大、区政协、人民团体、法检两院),可根据需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组织机构的机构职能、联系方式以及财政部门要求的财政预决算信息。如果需要在集约化平台的工作动态、公告公示栏目上发布信息的,鉴于国家对政府网站此类栏目更新有考核要求,为避免区政务网被上级检查时扣分,需要保证2周一条、半年一条的更新频率。频率无法保障而又确实需要临时发布,可在发布后的2周或半年撤除相关信息。重大的公告公示信息联系区经济促进局在区政务网的“公告公示”栏目同步发布。 

  六、建设计划 

  (一)第一阶段:方案编制。 

  区府办公室负责制定《蓬江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第二阶段:关停迁移。 

  重点对仍保留的5个区直部门网站进行平台迁移。 

  1.平台迁移。各有关单位将旧网站的内容补录到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对应栏目。(2017630前完成) 

  2.申请关停。由拟关停的区直单位部门于2017615前,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申请关停,经逐级审批同意后,在关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悬挂网站关停和内容迁移去向等公告信息,并注销关停网站注册标识、证书信息(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标识、公安机关网站备案号等)和原域名。完成关停后,访问原域名时,将显示统一的温馨提醒页面,引导用户访问蓬江政务网相应栏目。原网站部署在区政府机房的,关闭工作由区经促局负责;原网站部署在上级单位的,由各单位联系上级关闭。旧网站关闭两个月后,原域名正式注销。(2017930完成) 

  3.申请保留。确需保留独立网站的,有关区直部门须向区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批复同意后方可保留。同意保留后,需与区政府办公室签订《拟保留网站运维责任书》。(2017715完成)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镇街、各相关部门是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区政府办公室是全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的组织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负责全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全面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 

  (二)注重时效。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各项要求,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扎实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监督。区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网站建管工作的督办检查,对于行动迟缓、拖延推诿,未按统一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是严重性予以行政问责。 

    

  附件:集约化平台栏目设置及更新要求 

    

相关附件:

蓬江区制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