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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蓬江区落实江门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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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府〔2021〕6号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蓬江区落实
江门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上级驻蓬江有关单位:
现将《蓬江区落实江门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
蓬江区落实江门市“证照分离”改革
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9〕405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20〕4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二、工作任务
按照《江门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推动“证照分离”全覆盖,其中省级层面改革事项清单135项,市县级层面改革事项清单140项,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事项改革,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
三、工作措施
(一)实现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有效衔接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规范目录,全面实施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改革,推行一般事项和后置许可事项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建立涉企经营许可与经营范围的对应关系。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中,含有审批部门确定的许可事项经营范围关键字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经营许可事项,使得企业申请登记时就能清楚知道其申请的经营范围是否涉及行政审批,不会出现模糊不清的中间地带。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市商事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涉证企业信息向监管部门自动推送,实现“双反馈”。[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事项区级部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负责]
(二)加强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
各部门要按照我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要求,依托数字政府建设,加强跨部门涉企经营信息数据共享归集应用,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与‘三平台’数据共享渠道,将跨部门涉企经营信息数据统一记于企业名下,通过‘三平台’向社会公示有关部门可以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涉及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要抓紧制定便捷可行的信息归集共享实施方案。[事项区级部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负责]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进一步深化应用电子证照和共享数据,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跑动次数,提升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切实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梳理涉企经营许可关联关系,完善行业准入审批“全景图”并向社会公布,实施“五上”(上墙、上台、上架、上网、上微),公开办事时间、办事进度可随时查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式服务,对“一件事”涉及的全部经营许可事项,逐步实现只填一张表格、提交一套材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联审联办、同步发证。推行智能办,推动审批业务从“面对面”到“全自动”的服务模式转变,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实现“免预约”“全天候”“零见面”办理。(事项区级部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负责)
(四)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坚决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大我区信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计入信用记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区司法局要为不履行承诺制的惩戒措施提供法律意见。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以专业机构、社会组织作为数据采集、评估鉴定的重要补充力量,推动实现监管手段现代化。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发挥其对内制定行业规范、产品与服务质量标准的作用,引导会员遵规经营,通过行业自律,承接政府在规范、管理经营行为中的部分职能,构建多元参与的市场监管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建立企业投诉处理机制、发挥消费者作用,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事项区级部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信用办)、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负责]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提高政治站位,把“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作为重要战略任务来抓,要求各部门提高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务求取得实效。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我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具体工作实施,负责收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反映工作进展、存在困难和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区司法局牵头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法制保障。
区科工商务局负责指导做好“证照分离”改革与对外开放政策的衔接。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协调改革事项的数据交换共享工作,畅通涉企信息渠道、归集、共享、反馈的实现路径,负责统筹区级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化改造,确保纵向各级联通、横向普遍接入。
(二)健全工作机制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健全完善具体工作机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扎实推进改革。各部门要加强上下衔接和业务指导,要主动对接市级主管部门,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上级反映,协调解决,及时完善工作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办法,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压实监管责任。
(三)做好宣传培训
积极做好宣传解读,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以各种形式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重点突出“证照分离”改革前后审批事项“四减一提升”(减流程、减时间、减材料、减成本、提效能)的情况,以直观的数字对比、身边的具体案例,使社会感受到改革的积极作用,提高公众对“证照分离”改革的知晓度。要加强一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吃透改革精神、掌握改革政策、熟悉改革操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确保各项改革政策执行到位。要及时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办事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示。
(四)狠抓工作落实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密切跟踪改革进展,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并于7月23日前将负责本项工作的联络员名单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收集业务办理情况、上报各方意见建议;要及时报送“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重点突出蓬江特色及亮点,并每月28日前将该月工作情况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集汇总后定期向区政府报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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