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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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府办函〔2024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上级驻蓬江有关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业经十一届7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府〔202229号)、《江门市蓬江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蓬江府〔202311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15日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1

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区所属范围内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通告

江门市蓬江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

2

关于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通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24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政府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