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 | 公开 | 公开渠道和载体(“■”表示必选项,“□”表示可选项)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镇(街)级 | 乡(村)级 | ||||||
1 | 批准服务信息 | 办事指南 | 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申报要求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实时公开 | 发展改革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政务服务网 | √ | √ | √ | √ | |||
2 | 办理过程信息 | 事项名称、事项办理部门、办理进展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及时公开 | 发展改革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政务服务网 | 项目单位 | √ | √ | √ | ||||
3 | 咨询监督 | 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实时公开 | 发展改革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政务服务网 | √ | √ | √ | √ | ||||
4 | 批准结果信息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单位、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发展改革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政务服务网 | √ | √ | √ | √ | |||
5 | 批准结果信息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单位、批复文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统一代码、项目估算投资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发展改革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政务服务网 | √ | √ | √ | √ | |||
6 | 批准结果信息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 | 审核结果、批复时间、批复单位、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概算投资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发展改革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政务服务网 | √ | √ | √ | √ | |||
7 | 批准结果信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核准结果、核准时间、核准单位、核准文号、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发展改革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政务服务网 | √ | √ | √ | √ | |||
8 | 批准结果信息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备案号、备案时间、备案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发展改革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政务服务网 | √ | √ | √ | √ | |||
9 | 批准结果信息 | 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 | 审批部门、批复时间、招标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发展改革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政务服务网 | √ | √ | √ | √ | |||
10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收土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村(居)公示栏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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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扶贫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2 | 其他政策文件 |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扶贫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3 | 扶贫对象 | 贫困人口识别 |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 《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方案>》关于》 《江门市蓬江区关于推进扶贫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长效帮扶机制两年扶贫行动方案(2019-2020年)》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贫困人口所在行政村 | ■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4 | 贫困人口退出 | ·退出计划 | 《广东省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方案》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贫困退出人口所在行政村 | ■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5 | 扶贫资金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 ·资金名称 | 《江门市蓬江区扶贫资金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 |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政府网站 ■精准推送 | √ | √ | √ | √ | √ | |
6 | 扶贫资金 | 年度计划 | ·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 | 《江门市蓬江区扶贫资金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政府网站 ■社区/村公示(电子屏) | √ | √ | √ | √ | ||
7 |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 《江门市蓬江区扶贫资金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各行业扶贫财政资金主管部门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8 | 扶贫项目 | 项目库建设 |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 《江门市蓬江区扶贫资金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政府网站 ■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9 | 年度计划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 《江门市蓬江区扶贫资金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政府网站 ■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0 | 扶贫项目 | 项目实施 |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江门市蓬江区扶贫资金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政府网站 ■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1 | 监督管理 | 监督举报 | 监督电话(2648928) | 《江门市蓬江区扶贫资金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政府网站 ■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备注:环市街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无“义务教育领域”“户籍管理领域”“生态环境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市政服务领域”“涉农补贴领域”“税收管理领域”目录,其余18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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