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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蓬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3007068200M/2022-00026 分类:
发布机构: 蓬江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2-22
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给予区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文号: 蓬江府〔2022〕3号 发布日期: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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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给予区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03-08  浏览次数:-


蓬江府〔20223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上级驻蓬江有关单位:

2018年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以来,蓬江区消防救援大队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精神,充分发挥灭火和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圆满完成灭火救援各项急难险重任务,为我区“十三五”期间维持社会稳定和推动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出了重要贡献。

改革转隶三年来,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新发展,迈上新台阶。坚持科学研判火灾风险,全面筑牢火灾防控体系,全面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精准治理突出风险隐患,消防安全环境持续优化; 全面助力创建文明城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防范,全区实现三年火灾事故“零伤亡”,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蓬江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做出了重要贡献;消防硬件建设不断加强,推动设立区消防服务中心和镇(街)消防救援所,推进白沙站正规划建设改造并配备一批“高精尖”专业化装备,同时加快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潮连消防站等选址工作,基层网格化管理更加精细,消防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监管力度不断增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铺开,实行镇(街)消安委“双主任”制,承诺制管理、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新的监管模式逐步建立,推动设立区消防服务中心,实行镇(街)消安委“双主任”制,设立镇(街)消防救援所,基层网格化管理更加精细,消防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全面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提升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水平;持续推进白沙站正规划建设改造,配备42米登高平台车,争取采购60米以上举高喷射车、消防机器人等化工类“高精尖”专业化装备,基础建设提档升级;为大队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潮连消防站等进行选址,推动消防站科学布点;建设成立北街专职消防队,填补了蓬江区北街片区消防站的空白。同时,紧抓改革机遇,成立工会及“蔚蓝”消防服务基金,为基层指战员服务提质增效。三年来,区消防救援大队争先创优进取成果丰硕,共有3名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25名同志荣获嘉奖,1名同志获评“全省执勤岗位练兵先进个人”,1名同志获“蓬江好人”。

近三年来,区消防救援大队共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战斗3357次,出动车辆5327辆次,出动队员32782人次,抢救与疏散遇险群众700余人。先后成功处置了11.30”荷塘千祥、“1.11”棠下华达、“3.19”杜阮嘉能以及“9.16”荷塘霁虹化工等较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区实现火灾事故“零伤亡”,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成功抗击完成了“圆规”、“查帕卡”超强台风等一系列急难险重应急救援任务,确保了社会面火灾形势安全稳定;圆满完成国庆7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国两会、澳门回归20周年、庆祝建党100周年等150余次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实现重大安保期间火灾形势安全稳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共有3名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25名同志荣获嘉奖,1名同志获评“全省执勤岗位练兵先进个人”,1名同志获“蓬江好人”。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为了表彰先进、鼓舞斗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区政府决定给给予区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希望区消防救援大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再立新功。全区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凝心聚力推动蓬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22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