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国土(利用)公告字〔2018〕3号
经江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17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江门建用字〔2018〕5号,详见附件1),同意使用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杜阮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建设用地2.8819公顷,安排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建设用地使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17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蓬江区杜阮镇杜阮村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蓬江区杜阮镇杜阮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2.8819公顷(折合43.2285亩,其中建设用地2.8819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建设用地使用批准文件
发布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江门市蓬江区国土资源局
日期: 2018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