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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3582982189R/2022-00123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10-27
名称: 问:符合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有哪些?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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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符合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2-10-27  浏览次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