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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3582982189R/2024-00083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10-23
名称: 问:什么是有害垃圾?有害垃圾应如何正确投放?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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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有害垃圾?有害垃圾应如何正确投放?

发布日期:2024-10-23  浏览次数:-

    问:什么是有害垃圾?有害垃圾应如何正确投放?

    答:(一)根据《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害垃圾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家用化学品(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等)、电池(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等)等。

        (二)有害垃圾投放时应当保持物品的完整性,单独投放至有害垃圾投放点或收集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