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7030070682433/2022-00015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2-01-30
转发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蓬江财行﹝2022﹞1号
2022-01-30

转发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30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现将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江财行〔2021〕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江财行〔2021〕96号)

  2.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8日


附件:

1.江财行〔2021〕96号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pdf

2.江财行〔2021〕96号附件-来文(扫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