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3007D68323N/2024-0001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1-15
名称: 问:现役军人的军官证过期了,是否可凭单位开具的带有军官号的证明前往现场办理婚姻登记?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5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问:现役军人的军官证过期了,是否可凭单位开具的带有军官号的证明前往现场办理婚姻登记?

发布日期:2024-01-15  浏览次数:-

答:《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现役军人与结婚对象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材料:(一)现役军人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二)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三)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和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需依法依规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