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大林幼儿园:
报来申请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园法定代表人由“胡佩艳”变更为“李海明”;业务范围由“幼儿教育”变更为“学前教育、普通、全日制”。
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2024年5月22日
抄送:蓬江区教育局
| 索引号: | 11440703007D68323N/2024-00117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2 |
| 名称: | 关于同意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大林幼儿园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批复 | ||
| 文号: | 蓬江民字〔2024〕66号 | 发布日期: | 2024-05-24 |
| 主题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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