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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35813843046/2025-00048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03-17
名称: 泉之道智慧园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蓬江水许准决字〔2025〕10号 发布日期: 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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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之道智慧园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03-19  浏览次数:-

广东泉之道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泉之道智慧园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申请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5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4.3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0 6906万元。

  六、本决定书有效期为3年,若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江门市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