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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35814168390/2023-00498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9-13
名称: 问: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工地受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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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工地受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发布日期:2023-09-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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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在工地受伤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中规定: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