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问: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应当何时提出?
发布日期:2025-07-25 浏览次数:-
| 索引号: | 114407035814168390/2025-00467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25 |
| 名称: | 问: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应当何时提出? | ||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07-25 |
| 主题词: | |||
答: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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