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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30070683664/2026-00164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6-05
名称: 关于规范营销行为 杜绝“擦边”低俗表演的提醒函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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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营销行为 杜绝“擦边”低俗表演的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6-06-05  浏览次数:-

各景区、餐饮企业及相关经营单位:

  近期,国内部分景区、餐饮商家在营销活动中,利用NPC互动表演等方式进行“擦边”低俗营销,如异性亲密互动、露骨标语、不当着装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负面舆论。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与文明向上的社会风尚,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严守法律底线,杜绝低俗营销

  各单位在开展营销活动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不得发布含有低俗、色情、暗示性内容的广告或促销信息,不得组织或放任含有不当肢体接触、暧昧互动等内容的表演活动。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活动管理

  景区管理方、餐饮经营者应切实履行场所管理责任,对本场所内开展的NPC互动、演艺活动等内容严格审核把关,防止表演内容滑向低俗、媚俗,尤其避免在公共区域出现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互动行为。

  三、提升文化内涵,避免盲目跟风

  鼓励各单位结合本地历史文化、本土特色和人文底蕴,创新开发健康向上、富有内涵的沉浸式体验项目,提升文化品位和服务质量。要摒弃单纯追求“流量”“颜值”的短期行为,不盲目模仿低俗网红营销模式。

  四、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整改问题

  各单位应主动接受媒体和公众监督,发现自身存在不当营销行为的,应立即停止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共同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文旅消费环境。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