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司法局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不断出新招、出实效,强化组织队伍建设,健全调解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提升调解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一、制度建设,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
蓬江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司法部制定颁布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以深入实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为抓手,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调解业务、工作保障和工作指导等规范运行,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公信力。
完善人民调解员名册动态管理制度。结合村(居)两委换届,指导完成村(居)人民调解员换届选举和备案工作,同步推进村(居)党支部书记纳入调委会成员,动态管理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规范调委会和调解员管理。目前,我区共有调解组织186个,人民调解员1809名,其中专职调解员共12名,法院特邀调解员25名,调解专家库67名,全部已纳入人民调解员名册动态管理。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方面,先后制定了《江门市蓬江区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邻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方案等,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大网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排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建立综合归纳分析研判制度,形成研判预警报告,提出预防社会矛盾纠纷意见建议,推进矛盾纠纷类案同处、源头治理,确保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落实到位。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完善诉调、检调对接等系列机制,建立矛盾纠纷研判制度,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机制,从制度机制上为人民调解提供有力支撑。
二、专业强身,全面提升专业化水平
蓬江区司法局主动适应社会矛盾新形势新变化,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培养和管理,推动人民调解在更多领域、更高层次发挥积极作用。
(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抓培训,强素质。将调解员队伍建设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来抓,通过每季度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定期对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根据本地和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特点,重点开展社会形势、法律政策、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提升人民调解员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通过不断总结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六步工作法”。一“稳”:首先稳定当事人的激动情绪,引导当事人心平气和参与调解。二“听”:聆听当事人双方的陈述,掌握事实,建立信任;听第三方的陈述,印证事实,达到了解事实真相的目的;三“查”: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了解案件情况,将当事人陈述和调查实际相结合,确保真正听到实话、察到实情。四“定”: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析判断,对责任归属做出正确区分,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分歧进行分析,归纳争议焦点,有针对性的制定调解方案。五“调”:组织当事人双方当面调解,认真分析纠纷的实质性问题和调解的突破口,充分利用调解技巧,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圆满化解矛盾纠纷。六“宣”:纠纷处理后,现场开展以案释法,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争取做到化解一起纠纷,宣传一类法律,教育一批群众,维护一方稳定。
抓管理,促提升。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标对表全方位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标准,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场所、办公条件、工作经费和工作制度“四落实”,名称、标识、印章、工作程序、文书格式“六统一”,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社会参与,全面提升社会化水平
蓬江区司法局着眼于推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格局,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的活力,努力打造“人民调解社会共同体”。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发动145名五老人员、261名精英律师加入各人民调解委员会,30名政法干警加入法律服务队伍,调解员队伍不断充实和壮大,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同时,广泛凝聚侨心、侨力、侨智,发动10名侨胞加入各镇(街)调解组织并成为调解员、宣传员,积极化解涉侨纠纷及商事纠纷,形成涉侨纠纷综合治理大格局。
(“五老”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案件)
今年以来,蓬江区司法局共组织开展矛盾排查2738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213件,预防纠纷786件,各调委会调解案件总数1213件,调解成功1213件,调解率达100%,涉及金额1608.83万元,申请司法确认87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平安蓬江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