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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3007068278M/2023-00073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9-25
名称: 问:危险化学品企业在进行动火作业期间,距离动火点多少米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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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危险化学品企业在进行动火作业期间,距离动火点多少米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

发布日期:2023-09-25  浏览次数:-

  答: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5.2.9条,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 10m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在动火点10m范围内不应进行可燃粉尘清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