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蓬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3007068200M/2020-00084 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8-27
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蓬江区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文号: 蓬江府〔2020〕13号 发布日期: 2020-09-25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蓬江区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5  浏览次数:-


蓬江府〔202013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区政府十届九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0827日     


江门市蓬江区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治理提升

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着力解决集贸市场“脏乱差”问题的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构建食品安全、经营规范、卫生整洁、交通顺畅的集贸市场经营秩序及周边环境,蓬江区计划从2020年起,用三年时间对辖区内集贸市场及周边进行全面综合治理,提升集贸市场软硬件水平、内外环境和服务功能。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江门市蓬江区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干事创业敢担当和为民服务解难题的精神,开展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根治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以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市场周边卫生环境,规范交通秩序,改善辖区居民生活出行条件及市场消费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一)整治“脏乱差”改善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

2020年至2022年,对辖区54个集贸市场及周边存在的“脏乱差”、占道经营、交通拥堵、群众投诉多等问题开展综合治理提升。督促市场内部升级改造,规范内部经营管理,完善周边道路标识、人行道护栏、视频监控等设施建设,落实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提升市场及周边经营管理秩序,消除集贸市场及周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污水乱排等违法经营乱象,将市场及周边环境治理提升项目打造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突出重点分类、分级统筹推进

按照“建立标准、分类实施、重点突破”的工作原则,制定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对照城乡市场差异,划分不同管理等级。将整治提升范围划分为重点与非重点区域,分类推进治理。对中心城区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集贸市场及周边区域,列入治理提升重点,由区统筹实施;其余非重点治理市场由属地各镇街负责实施。

(三)奖惩结合构建共治共享长效机制

本行动计划从市场及周边环境管理、市场内部改造及文明诚信评比等三方面进行分类推进,坚持依法行政,坚决依法查处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立足职能落实部门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同时,通过正反典型开展宣传教育,争取广大市民、市场开办方、市场及周边经营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全社会关注、共同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重点任务

2020年,计划治理提升市场18个。计划重点治理提升市场不少于5个,其中白沙街1个(良化市场)、环市街3个(丰乐市场、育德市场、北郊市场)、杜阮镇1个(贯溪市场)。计划升级改造市场2个,其中一类市场1个(杜阮镇:贯溪市场)、二类市场1个(白沙街:汲芳市场)。开展集贸市场文明诚信评比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第三方动态测评,每年度评选出文明诚信市场(具体根据当年的实施方案执行)。

2021年,计划治理提升市场18个。计划重点治理提升市场不少于6个。计划提升区域除覆盖白沙街、环市街等中心城区市场外,还计划覆盖到杜阮镇、荷塘镇、潮连街的中心区域市场。升级改造市场根据申报情况确定,计划升级改造二类市场2个。开展集贸市场文明诚信评比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第三方动态测评,每年度评选出文明诚信市场(具体根据当年的实施方案执行)。

2022年,计划治理提升市场18个。计划重点治理提升市场不少于6个。计划提升区域除覆盖白沙街、环市街等中心城区市场外,还计划覆盖到棠下镇、潮连街的中心区域市场。升级改造市场根据申报情况确定,计划升级改造二类市场2个。开展集贸市场文明诚信评比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第三方动态测评,每年度评选出文明诚信市场(具体根据当年的实施方案执行)。

(一)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

对全区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治理提升,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基础设施提升和三个方面的综合治理规范。原则上优先整治提升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市场。同时,对照创文、创卫重点点位,根据先中心城区后镇(街)的原则对计划实施进行调整。

1.实施基础设施提升。一是安装“摄像监控设备”。包括安装市场内部及周边违法经营摄像监控设备、市场周边道路交通违法摄像监控设备等,大力降低人力成本,提升智能化监管能力。二是建设“监控中心”。监控中心接入各个市场的摄像监控,监控信息共享到交警、城管等部门。三是建设监管执法系统。通过AI人工智能分析抓拍,及时记录监管执法信息,上传保存整改前后的照片,创新监管执法手段。四是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安装市场周边人行道防护栏,实现人车分流,修补破损路面等基础设施。五是完善和科学划分市场周边人行道摩托车位、小车车位、车辆禁止停放区域以及道路交通标识线等。六是统一设置值班岗亭。

2.建立“分级评价”标准。一是评定等级。结合市场所处的区域、经营规模、硬件设施、管理能力等,并参照创文、创卫评价指标,对全区54个集贸市场进行等级评定,划分成ABC三个等级(附件1)。A级为主城区中心区域市场,硬件设施齐备,管理较规范;B级为主城区非中心区域市场,镇街中心区域市场,硬件设施及管理一般;C级为村居市场,硬件设施较落后,部分为摆卖点。二是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在集贸市场及周边标准化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参照《蓬江区集贸市场文明诚信创建考评试行办法》(附件4)的《蓬江区集贸市场文明诚信考核(试行)标准清单》对市场的等级实施评定并动态管理。根据等级高低,设定不同的管理分值,A级≥85分,B级≥75分,C级≥60分。对低于管理评价分值的市场,先督促提醒市场管理方对照标准实施管理,对整改不达标的纳入规范化综合治理。

3.推进规范化综合治理。一是实施集贸市场重点抽检执法。加大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排查食品经营单位风险隐患,整顿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提升市场周边食品安全水平。二是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后,各部门依据职能,借助监控设备等设施,及时处理云平台系统反馈的违法占道经营、车辆违停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监管常态化。同时,结合“红黑榜”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及增减检查频次,由属地镇(街)针对各自辖区集贸市场的不同情况,牵头制定联合执法行动计划,明确联合执法行动时间、人员、地点,区直相关部门安排人员现场配合。三是落实市场管理方主体责任制。结合文明市场评比、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市场管理方严格按照划定区域卸货,对占道经营、垃圾乱堆放、乱排放污水等问题及时整改。

(二)推动集贸市场升级改造

结合《关于印发〈江门市蓬江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蓬江府办〔20193号,以下简称《三年工作方案》)实施。对需要实施升级改造的市场,提前布局,同步开展硬件改造与管理提升工作。同时,督促市场开办方合理规划并明确标识市场内部、干湿区、水产区、蔬果区等区域布局,解决市场内及外围溢摊、占道经营问题,并完善垃圾清扫、污水排放等基础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拓宽污水排放渠道。通过硬件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能力。

根据《三年工作方案》,将市场升级改造分为三类,每一类市场的升级改造标准详见《江门市蓬江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分类标准》(附件3)。根据《三年工作方案》的要求,由区科工商务局按照当年实际申报名单实施。

(三)文明诚信市场评比

参照江门市创文指挥部《关于印发〈江门市区开展集贸市场文明诚信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创文指挥部〔201914号)文件精神,制定《蓬江区集贸市场文明诚信创建考评试行办法》(见附件4)。坚持严格管理和正面激励相结合,进一步明确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责任。同时,实施由第三方机构开展的每半年动态测评,对规范经营、评比优良的集贸市场给予奖励,对持续“脏乱差”、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落实严格执法,对硬件不合符要求的,督促其升级改造。相关评比情况在媒体进行公布,激励更多集贸市场做到诚信守法、规范经营、环境整洁、管理到位。

四、职责分工

根据重点工作任务及单位职能,对有关各单位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如下:

区委宣传部:负责与相关媒体做好沟通,对三年行动计划进行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负责收集、监控舆情信息,针对涉及可能出现的负面舆情,统筹各有关单位做好积极回应。

区委政法委(区信访维稳工作专班):负责在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各集贸市场维稳工作,协调指导各部门、属地镇街落实维稳措施。

区科工商务局负责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指导督促各镇(街)按照《三年工作方案》推进集贸市场升级改造,每年协调相关部门、市场方做好集贸市场升级改造申请、会审、验收及评审等工作。

区公安分局:按要求安排人员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并做好联合执法过程中的治安维稳工作,依法处置暴力抗法、阻挠执法、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

区司法局:负责做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期间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的解释、咨询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解决三年行动计划所需的经费预算,保障行动计划经费、市场诚信奖补资金能够及时到位。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市场及周边的规划,并结合城市发展趋势,做好市场及周边停车场、道路等公共配套规划。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督促指导市场开办(管理)方落实好新冠肺炎防控措施,指导市场开办(管理)方落实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的措施和设施。

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积极参与市场周边停车场(停车位)、广告牌、充电桩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各责任单位落实职能分工;做好集贸市场整治年度计划、治理清单及经费统筹,安排人员参与联合执法行动;负责依法对市场经营主体资格、食品安全等进行监督管理;开展食品抽检;在集贸市场推行“红黑榜”“文明诚信评比”等诚信公示活动;督促市场方落实法定管理责任,对场内的随意摆摊设点、卫生保洁不到位等行为进行整治,并对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的集贸市场责令停业整顿。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要求安排人员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对现场检查以及摄像监控反馈的集贸市场及周边占道经营、乱摆卖、乱搭建、乱停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开展执法。结合旧城改造加快市场周边停车场(停车位)、广告牌、充电桩、护栏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协调做好集贸市场周边人行道及道路的冲洗保洁,以及市场周边垃圾分类收集、清运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负责噪音、气味、污水等环保执法,依法查处市场及周边的环境违法行为。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牵头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市场管理方落实消防隐患排查及整改;做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期间的消防应急救援。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蓬江大队:按要求安排人员参与联合执法行动;负责规划集贸市场及周边交通违法摄像监控点位,指导道路摩托车位、小车车位、车辆禁止停放区域和道路(含人行道)的交通标识线划定;负责通过现场检查和摄像监控反馈对集贸市场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结合实际对相应路段实施“交通微循环”,确保道路畅通。

各镇(街):负责拟定属地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治理联合行动方案,并具体实施非重点区域市场的整治提升;划定需要撤销的临时安置点及拆除违建棚架的范围;压实市场物业所属(村居)的主体责任,积极参与集贸市场整治提升;根据集贸市场实际,规划好疏导市场搬迁或者市场分流的备选场地,提前做好集贸市场开办方及周边商铺业主的思想工作;及时了解属地舆情信息,做好集贸市场及周边治理提升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和机制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蓬江区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确保行动计划落实到位。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区直相关部门以及镇(街)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专项行动计划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把辖区各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治理提升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实事来抓,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统计分析、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蓬江区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治理提升工作顺利开展。

2.落实齐抓共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工商务局需结合本行动计划三项重点工作,于每年年底前研究确定下一年度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参与集中整治,共同合力推进集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本单位职能,针对各集贸市场特点及难点问题,专项研究制定可行性整治措施,并及时跟进整治情况,确保按计划时限完成。各单位要建立问题反馈处理机制,发现不属于本单位职责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职能单位处理。

3.形成长效机制。对照市场文明诚信考评办法及创文、创卫等工作相关标准,结合集贸市场“红黑榜”,将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集贸市场纳入重点整治提升范围,并实施针对性集中治理,提升市场管理标准及诚信自律水平。建立集贸市场及周边长效常态管理机制,采取提升硬件设施设备及广泛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全面开展动态管理及常态监管,运用24小时摄像监控、AI人工智能分析等“智慧监管”手段,建立监控中心,完善市场监控摄像系统,实现各部门间资源共享。对市场及周边交通违法、占道经营及乱摆卖行为实施精准抓拍反馈,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4.加强正向宣传。结合集贸市场“红黑榜”,加大奖惩结合的正向宣传力度,加强蓬江区实施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治理成果的正面宣传,以推动提升市场管理标准及诚信自律水平。

(二)资金保障

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预计所需资金总额为3609万元。其中,20201150万元,20211427万元,20221032万元。主要包括:文明诚信市场评比、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市场内部升级改造三项内容。经费均由区财政资金安排。

1.市场及周边环境治理。预计所需资金合计2020万元。2020年,计划治理提升不少于5个市场,预计经费预算为555万元(不含蓬江市场2019年费用)。2021年,计划治理提升不少于6个市场,预计需要经费预算为615万元。2022年,计划治理提升不少于6个市场,预计需要经费预算为850万元。整治提升市场数根据实际进行调整。每年每个市场的费用可在年度总量之内作调整,总金额不超出年度总预算。

2.市场内部升级改造。预计所需资金合计1350万元。2020年,计划升级改造2个市场,预计需要经费550万元。2021年,计划升级改造2个二类市场,预计需要经费400万元。2021年,计划升级改造2个二类市场,预计需要经费400万元。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实施,如果需要调整年度计划的,需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3.文明诚信市场评比。预计所需资金合计239万元。根据市场文明诚信考评办法,该项工作经费分为两部分:一是奖补费用。按照半数市场获评文明市场计算,总奖补金额预设封顶75万元。二是聘请第三方参与测评的经费。费用为每个市场约1.2万元/年,市场每年总费用约为37万元。根据提升市场逐年递增则达到文明诚信标准的市场也逐年增加的趋势估算,第一年为启动阶段,符合条件评比市场相对较少,所需资金为45万元;第二年为促进阶段,所需资金为82万元;第三年为提高阶段,所需资金为112万元。


附件:1.蓬江区集贸市场分类等级列表(参考)

      2.蓬江区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重点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表      

      3.蓬江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分类标准及升级改造三年行动计划表

      4.蓬江区集贸市场文明诚信创建考评试行办法


附件1


蓬江区集贸市场分类等级列表(参考)


序号

属地

市场名称

面积

(平方米)

现有照经营户

分类

等级

备注

1

白沙街

白沙江南蔬菜禽畜批发市场

60000

380

B


2

白沙市场

3000

250

B


3

远洋水产冻品

批发市场

20000

250

B


4

新汲芳市场

(羊桥市)

2000

168

A


5

良化市场

5600

112

A


6

中心市场

2000

78

A


7

新胜利市场

4656

69

A


8

永盛市场

850

45

B


9

华园市场

1915

38

A


10

北街市场

900

38

A


11

幸福市场

1500

34

B


12

横岭市场

1000

25

A


13

蓬江市场

5500

251

A


14

水南市场

2500

107

A


15

美景市场

2018

91

A


16

康乐市场

1820

64

A


序号

属地

市场名称

面积

(平方米)

现有照经营户

分类

等级

备注

17

白沙街

水街市场

110

291

C


18

尚阳市场

800

13

C


19

环市街

耙冲市场

30643.4

112

B


20

育德市场

2500

105

A


21

北郊市场

2900

89

A


22

白石市场

2861

74

A


23

群星市场

800

55

C


24

联合(丹灶)市场

5050

28

C


25

丰乐市场

1798

26

A


26

篁庄市场

1772

24

C


27

颐景市场

2334.1

10

B


28

潮连街

卢边市场

2500

53

B


29

坦边市场

2640

29

C


30

豸岗市场

2000

10

C


31

杜阮镇

贯溪市场

4000

316

B


32

杜阮中心市场

5000

113

B


33

木朗(金朗)市场

4000

44

C


34

金恒(龙溪)市场

3000

71

C


35

龙榜市场

300

50

C


序号

属地

市场名称

面积

(平方米)

现有照经营户

分类

等级

备注

36

杜阮镇

南芦市场

1200

50

C


37

松园市场

250

9

C


38

荷塘镇

荷塘中心市场

13000

322

B


39

六坊荷塘墟市场

1800

34

B


40

霞村市场

600

15

C


41

塔岗市场

650

18

C


42

白藤市场

1500

17

C


43

高村市场

2200

16

C


44

棠下镇

棠下中心综合市场

5000

143

B


45

棠下金岭市场

3000

24

B


46

天河市场

2000

32

C


47

新昌市场

3000

48

C


48

桐井市场

3000

75

C


49

周郡市场

2550

20

C


50

罗江市场

2000

15

C


51

迳口市场

213

15

C


52

大林市场

500

36

C


53

横江市场

2000

30

C


54

石头市场

2000

50

C



附件2


蓬江区集贸市场及周边重点治理提升

三年行动计划表


序号

市场名称

所属区域

治理时间

备注

2020-2022年三年累计 2020万元

2020年预计投入 555万元

1

蓬江市场

白沙街

2020


2

良化市场

白沙街

2020


3

育德市场

环市街

2020


4

丰乐市场

环市街

2020


5

北郊市场

环市街

2020


6

贯溪市场

杜阮镇

2020


2021年预计投入 615万元

1

白沙市场

白沙街

2021


2

新胜利市场

白沙街

2021


3

汲芳市场

白沙街

2021


4

康乐市场

白沙街

2021


5

水南市场

白沙街

2021


6

中心市场

白沙街

2021


7

美景市场

白沙街

2021


2022年预计投入 850万元

1

华园市场

白沙街

2022


2

北街市场

白沙街

2022


3

白石市场

环市街

2022


4

荷塘市场

荷塘镇

2022


5

杜阮中心市场

杜阮镇

2022


6

棠下中心市场

棠下镇

2022


7

坦边市场

潮连街

2022


8

卢边市场

潮连街

2022


备注: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对重点治理提升市场名单作调整。


附件3


江门市蓬江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分类标准


一、市场分类

(一)一类市场适用范围

蓬江区主城区范围内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但有较好升级改造基础的室内市场而且经营者达200户以上。

1.基础设施要求

1)出入口及通道

市场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次通道宽度不小于2.5米,市场出入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的宽度和高度不小于4米,应单设进出货出入口;市场出入口、通道等公共空间设台阶的,应同时设置无障碍通道,室内市场通道上方应设置悬挂应急疏散警示牌装置;楼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

2)地面及墙体

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由通道中央向两边排水沟倾斜,通道坡度比为1-3%;市场内墙和天花应涂刷具备较好防潮、防污性能的涂料,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米。

3)停车场

应根据市场规模和实际情况相应设置停车场,原则上面积不小于市场建筑面积的10%,地面应硬化。划分四轮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区域,车辆要按照停放点进行停放。

4)给排水设施

市场内应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水产区的供水管道应铺设到每一个摊位;畜禽肉区应供水至经营区每一摊位;家禽区、熟食区等应供水到宰杀间、加工间、经营室等每一个专间;其它类别的经营区应供水到每组摊位。市场内应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自来水供水点。场内经营用水应保证足够的水量、水压,设施配置符合国家节约用水的规定。提倡在保证满足用水卫生标准的条件下使用循环用水。市场内应配备清洁墙面、地面和设施设备的高压冲洗装置。

市场内部排污管道应单独设置,自成系统,不与连体建筑污水管道共用。排污管道应尽量采用直排式,减少弯道且应有合理坡度,并设防鼠隔离网。次通道下水道必须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当地有公共污水排放系统的,市场排污管道应与其联通。

市场柜台外侧或内侧应设置排水槽(槽宽宜为8-12厘米,深度宜为3-5厘米,底部应呈弧形)或明沟(断面尺寸不小于10×10厘米)并加盖可移动式多孔不锈钢排水盖板,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设置下水管道。水产、畜禽肉类污水排放口应设隔离过滤设施。

5)供电设施

市场应配备满足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有条件的宜设独立的配电室。新(重)建农贸市场应设置独立的配电间。

市场应统一合理布线,宜穿管暗敷,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水产区域应安装防水电源开关、插座。

市场应统一配备照明灯,室内市场及安全疏散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应急照明宜采用蓄电池供电系统,应急照明时间均不应小于30分钟,照度不应低于5lLx

交易厅内照度应不低于200Lx,专间内照度应不低于200Lx,光源高于台面1.50-2.00米。

6)通风设施

市场应达到良好的通风条件,配置低噪音抽送风机,宜按建筑面积1000平米安装不低于2千瓦、1000平米以上每增加100平米相应增加功率300瓦的标准配置。

家禽区、熟食区内应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家禽区换气次数应不小于20/小时,熟食区换气次数应不小于15/小时。

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

市场交易大厅内应设置吊扇:沿各购物通道每6米左右设一台大功率吊扇,每组摊位内设1-2台吊扇,以确保交易大厅内通风良好,干爽卫生。吊扇安装高度应安全有效,且不得低于3米。

7)卫生设施

市场应设置公共卫生间,达到二类以上建设标准(市场周边100米范围内有公厕的除外)。

市场应设置垃圾临时收集点,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封闭式垃圾桶(箱)、若干辆封闭手推式垃圾车;场内通道每10米左右应设置一个翻盖自动封闭式垃圾桶,每个摊位至少配置一个统一的封闭式垃圾桶(箱)。

家禽销售宰杀区要有动物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

市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防鼠、灭鼠设施设备。

8)消防设施

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设施,并确保设施完好可用。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以及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

9)冷藏设施

商品保质保鲜有温度要求的,应采用温控设备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货到即时存入冷藏、冷冻设施,保证商品陈列、销售与加工、运输环节形成的冷链不脱节。

冷冻肉及冷冻水产品应配备低温冷柜,冰鲜水产品应配备冰台。经营冷却肉应配备冷藏柜,温度保持在0℃-7℃。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

2.经营设施要求

1)市场按蔬菜、果品、粮油、干货、调味品、水产品、禽蛋、畜禽肉、豆制品、熟食、副食品、家禽、百货等商品大类分区,并合理布局各摊位。

2)鲜、活、生、熟、干、湿商品应严格分开,水产品区与其他食品加工经营区间距应不小于5米或设有效的物理隔离;食品摊位距离卫生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其中,熟食等直接入口食品摊位距离卫生间应在10米以上。

3)市场内每个标准摊位台面宽0.90-1.20米,长1.50-2.00米,台面高度0.70-0.80米;摊位设置应整齐划一,台面、柜面外立面及外沿挡水凸边应光滑平整,摊位台面使用不锈钢、釉面砖或抛光砖铺设,柜台立面贴抛光砖;台面迎客面上边沿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5厘米,厚度1.2厘米的安全玻璃挡水边或厚度1.2厘米的石材外包0.1厘米的不锈钢包边挡水,并沿每摊位分隔处加设同样材质的内斜撑,以利安全。各摊位应统一设置摊位号牌、价格牌及相关证照的悬挂装置,高度宜为1.8-2米。价格牌、摊位号牌等标识牌应统一制作。

蔬果摊位:柜台宜采用斜面或阶梯摆放式设计。蔬菜摊位高度宜为0.65-0.80米,以0.10-0.15米呈阶梯上升,可设计为三层。水果摊位鼓励采用开架摆放式设计,采用斜坡递增分隔式,台面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与装配式相结合。蔬果摊位每组摊位宜设4个左右的摊位,每组摊位设1-2个宽度为0.8米的出入口。

畜禽肉摊位:台面面积不应小于1.4平方米,台面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台面高度0.7米—0.8米。台面迎客面上边沿应设置安全玻璃挡水边,其厚度1.2厘米,高度不小于8厘米,或厚度为1.2厘米的石材外包0.1厘米的不锈钢包边挡水,并沿每摊位分隔处设同材质的内斜撑加强挡水边强度以利于安全。每个摊位台面上应设置一个排水孔。应统一配置不锈钢操作台、砧板、冷藏柜、不锈钢制挂架等专用器具。

水产品摊位:台面面积不应小于1.4平方米,台面宽度不应小于0.9米。地面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宜铺设防滑地砖;应统一配置不锈钢或贴面砖的操作台、砧板、蓄养池或不锈钢盘、冷藏柜或冰台等专用器具;活水鱼销售应在鱼池、鱼缸前设挡水板,挡水板高于鱼池、鱼缸约20厘米。

散装酱菜、糕点类摊位:应配备全封闭式防尘、防蝇罩,配备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璃柜、加热或冷藏设备、洗手池。从事糕点、馒头等现场加工的应设置加工间,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宜将加工间与营业专间分开。

熟食摊位:交易区应采用透明安全玻璃全封闭式经营,在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设置营业专间,有防蝇、防鼠、防蟑螂,防尘和消毒设施,销售器具和空间消毒措施落实,应安装空调(保持间内温度不得高于25摄氏度)。门、窗(传递口)、墙、天花、地面、消毒、冷藏柜、垃圾桶、收款等要符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要求。熟食摊位显眼处应悬挂公示栏,以便消费者查阅监督。

活禽宰杀摊位:允许设置活禽经营区的市场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活禽经营区应独立,与其他经营区域分开,且每一活禽摊位的销售区、宰杀区、消费者之间应当实施物理隔离,配备独立的照明、通风、加热及上下水等设施设备。存放活禽应使用不锈钢笼子,笼底设置接载粪便的设施。禽畜等动物粪便要经过无害化处理。

3.管理设施要求

1)办公设施

办公室面积应能满足日常管理及服务需要,受理投诉、索赔,调解纠纷,维护市场治安秩序,配备投诉箱、投诉电话、档案管理柜等基础设施。

2)服务设施

市场应设立广播设施、导购图、公示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市场可以开办门户网站,配备上网端口和电脑等终端设备,设置便民服务区域,设置价格行情显示屏,设置配钥匙、小家电维修等摊位。

3)计量设施

根据有关要求,统一配备依法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及设备。市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公平秤。

4)治安设施

市场应配备电子监控等治安设施设备。

5)检测设施

应在场内明显处设置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并配备食品卫生检测等设施;从事蔬菜、水果交易的市场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验设施设备;从事水产品交易的市场配备检测甲醛等化学物品的快速检测设备。配备专业的检验人员,每日对上市商品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二)二类市场适用范围

蓬江区主城区或近郊范围内经营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市场;达不到一类的农村镇的中心市场;有较好升级改造基础的村级市场。

1.基础设施要求

1)出入口及通道

市场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5米,次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市场出入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的宽度和高度不小于4米,有条件的市场可单设进出货出入口;市场出入口、通道等公共空间设台阶的,应同时设置无障碍通道,室内市场通道上方应设置悬挂应急疏散警示牌装置。

2)地面及墙体

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由通道中央向两边排水沟倾斜,通道坡度比为1-3%;市场内墙应重新涂刷,内墙应贴墙砖,高度不低于1.5米。

3)停车场

应根据市场规模和实际情况相应设置停车场,原则上面积不小于市场建筑面积的5%,地面应硬化。划分四轮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区域,车辆要按照停放点进行停放。

4)给排水设施

市场内应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水产区的供水管道应铺设到每一个摊位;畜禽肉区应供水至经营区每一摊位;家禽区、熟食区等应供水到宰杀间、加工间、经营室等每一个专间;其它类别的经营区应供水到每组摊位。市场内应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自来水供水点。市场内应配备清洁墙面、地面和设施设备的冲洗装置。

市场内部排污管道应单独设置,自成系统,不与连体建筑污水管道共用。排污管道应尽量采用直排式,减少弯道且应有合理坡度,并设防鼠隔离网。当地有公共污水排放系统的,市场排污管道应与其联通。

市场柜台外侧或内侧应设置排水槽(槽宽宜为8-12厘米,深度宜为3-5厘米,底部应呈弧形)或明沟(断面尺寸不小于10×10厘米)并加盖隔栅盖板,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设置下水管道。水产、畜禽肉类污水排放口应设隔离过滤设施。

5)供电设施

市场应配备满足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有条件的宜设独立的配电室。

市场应统一合理布线,有条件的市场宜穿管暗敷,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水产区域应安装防水电源开关、插座。

市场应统一配备照明灯,室内市场及安全疏散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交易厅内照度应不低于100Lx,专间内照度应不低于200Lx,光源高于台面1.50-2.00米。

6)通风设施

室内市场应达到良好的通风条件,有条件的可配置低噪音抽送风机,宜按建筑面积1000平米安装不低于2千瓦、1000平米以上每增加100平米相应增加功率300瓦的标准配置。

家禽区、熟食区内应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

市场交易大厅内及摊位内应设置吊扇,以确保市场内通风良好,干爽卫生。吊扇安装高度应安全有效,且不得低于3米。

7)卫生设施

市场宜设置公共卫生间,达到二类以上建设标准(市场周边100米范围内有公厕的除外)。

市场应设置垃圾临时收集点,场内通道应合理设置翻盖自动封闭式垃圾箱,每个摊位设有统一的封闭式垃圾桶(箱)。

活禽销售宰杀区要有动物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

市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防鼠、灭鼠设施设备。

8)消防设施

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设施,并确保设施完好可用。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以及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

2.经营设施要求

1)市场按蔬菜、果品、粮油、干货、调味品、水产品、禽蛋、畜禽肉、豆制品、熟食、副食品、活禽、百货等商品大类分区,并合理布局各摊位。

2)鲜、活、生、熟、干、湿商品应严格分开,水产品区与其他食品加工经营区间距应不小于5米或设有效的物理隔离;食品摊位距离卫生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其中,熟食等直接入口食品摊位距离卫生间应在10米以上。

3)市场内每个标准摊位台面宽0.90-1.20米,长1.50-2.00米,台面高度0.70-0.80米;摊位设置应整齐划一,台面、柜面外立面及外沿挡水凸边应光滑平整,摊位台面使用不锈钢、釉面砖或抛光砖铺设,柜台立面贴抛光砖;台面迎客面上边沿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5厘米、厚度1.2厘米的安全玻璃挡水边或厚度1.2厘米的石材外包0.1厘米的不锈钢包边挡水,并沿每摊位分隔处加设同样材质的内斜撑,以利安全。各摊位应统一设置摊位号牌、价格牌及相关证照的悬挂装置,高度宜为1.8-2米。价格牌、摊位号牌等标识牌应统一制作。

蔬果摊位:柜台宜采用斜面或阶梯摆放式设计。蔬菜摊位高度宜为0.65-0.80米,以0.1-0.15米呈阶梯上升,可设计为三层。水果摊位采用斜坡递增分隔式,台面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与装配式相结合。

畜禽肉摊位:台面面积不应小于1.4平方米,台面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台面高度0.7-0.8米。台面迎客面上边沿应设置安全玻璃挡水边,其厚度1.2厘米、高度不小于8厘米,或厚度为1.2厘米的石材外包0.1厘米的不锈钢包边挡水,并沿每摊位分隔处设同材质的内斜撑加强挡水边强度以利于安全。每个摊位台面上应设置一个排水孔。应统一配置不锈钢操作台、砧板、冷藏柜、不锈钢制挂架等专用器具。

水产品摊位:台面面积不应小于1.4平方米,台面宽度不应小于0.9米。地面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有条件的宜铺设防滑地砖;应统一配置不锈钢或贴面砖的操作台、砧板、蓄养池或不锈钢盘、冷藏柜或冰台等专用器具;活水鱼销售应在鱼池、鱼缸前设挡水板,挡水板高于鱼池、鱼缸约20厘米。

散装酱菜、糕点类摊位:应配备全封闭防尘、防蝇罩,配备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璃柜、加热或冷藏设备、洗手池。从事糕点、馒头等现场加工的应设置加工间,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宜将加工间与营业专间分开。

熟食摊位:交易区应采用封闭式经营(宜采用透明安全玻璃全封闭式经营),在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设置营业专间,有防蝇、防鼠、防蟑螂、防尘和消毒设施,销售器具和空间消毒设施落实,宜安装空调(保持间内温度不得高于25摄氏度)。门、窗(传递口)、墙、天花、地面、消毒、冷藏柜、垃圾桶、收款等要符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熟食摊位显眼处应悬挂公示栏,以便消费者查阅监督。

活禽宰杀摊位:允许设置活禽经营区的市场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活禽经营区应独立,与其他经营区域分开,且每一活禽摊位的销售区、宰杀区、消费者之间应当实施物理隔离,配备独立的照明、通风、加热及上下水等设施设备。存放活禽应使用不锈钢笼子,笼底设置接载粪便的设施。禽畜等动物粪便要经过无害化处理。

3.管理设施要求

1)办公设施

办公室面积应能满足日常管理及服务需要,受理投诉、索赔,调解纠纷,维护市场治安秩序,配备投诉箱、投诉电话、档案管理柜等基础设施。

2)服务设施

市场应设立广播设施、导购图、公示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市场可以开办门户网站,配备上网端口和电脑等终端设备,设置便民服务区域,设置价格行情显示屏,设置配钥匙、小家电维修等摊位。

3)计量设施

根据有关要求,统一配备依法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及设备。市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公平秤。

4)治安设施

市场应配备电子监控等治安设施设备。

5)检测设施

应在场内明显处设置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有条件的市场可配备食品卫生检测等设施;从事蔬菜、水果交易的市场可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验设施设备;从事水产品交易的市场可配备检测甲醛等化学物品的快速检测设备。

(三)三类市场适用范围

蓬江区内其它达不到二类市场以上、规模较小的室内市场。

1.基础设施要求

1)出入口及通道

市场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次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市场出入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的宽度和高度不小于4米。市场出入口、通道等公共空间设台阶的,应同时设置无障碍通道,室内市场通道上方应设置悬挂应急疏散警示牌装置。

2)地面及墙体

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由通道中央向两边排水沟倾斜,通道坡度比为1-3%;市场内墙应重新涂刷,内墙应贴墙砖,高度不低于1.5米。

3)给排水设施

市场内应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水产区、畜禽肉区供水应到每一个摊位;家禽区、熟食区等应供水到每一个专间;其它类别的经营区应供水到每组摊位。市场内应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自来水供水点。市场内应配备清洁墙面、地面和设施设备的冲洗装置。

市场内部排污管道应单独设置,自成系统,不与连体建筑污水管道共用。排污管道应尽量采用直排式,减少弯道且应有合理坡度,并设防鼠隔离网。当地有公共污水排放系统的,市场排污管道应与其联通。

市场柜台外侧或内侧应设置排水槽(槽宽宜为8-12厘米,深度宜为3-5厘米,底部应呈弧形)或明沟(断面尺寸不小于10×10厘米)并加盖隔栅盖板,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设置下水管道。水产、畜禽肉类污水排放口应设隔离过滤设施。

4)供电设施

市场应配备满足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

市场应统一合理布线,有条件的市场宜穿管暗敷,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水产区域应安装防水电源开关、插座。

市场应配备照明灯,各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应设置应急灯。

交易厅内照度应不低于100Lx,专间内照度应不低于200Lx

5)通风设施

市场内要保障空气能够顺畅对流,交易大厅内及摊位内宜设置吊扇,吊扇安装高度应安全有效,且不得低于2.8米;活禽销售点应设置排风设施;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

6)卫生设施

市场宜设置公共卫生间,达到二类以上建设标准(市场周边100米范围内有公厕的除外)。

市场宜设置垃圾临时收集点,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封闭式垃圾桶()。每个摊位应设置统一的封闭式垃圾桶()

7)消防设施

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设施,并确保上述设施完好可用。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以及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

2.经营设施要求

1)经营布局要求。场内经营布局必须按商品种类分区,鲜、活、生、熟、干、湿商品严格分开。经营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相互距离不少于5米;市场活禽类摊位的销售区、宰杀区、消费者之间应当实施物理隔离;烧腊及其他熟食档不得与经营鲜活禽畜、水产的区域相邻或相对;可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2)摊位台建设要求。市场内每个标准摊位台面宽0.80-1.00米、长1.20-1.50米,台面高度0.70-0.80米;摊位设置要整齐划一,可用水磨石铺设。摊档台立面贴瓷砖,台面迎客面上边沿应设置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10厘米。各摊位应统一设置摊位号牌、价格牌及相关证照的悬挂装置,高度宜为1.8-2米。价格牌、摊位号牌等标识牌应统一制作。

畜禽肉摊位:台面迎客面上边沿应设置挡水凸边,其厚度1.2厘米、高度不小于8厘米,台面可加聚丙烯塑料板或原木板,但不能高于台面的外缘凸边和飘出台面。

水产品摊位:台面面积不应小于1.2平方米、宽度不小于0.9米。地面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有条件的宜铺设防滑地砖;台面迎客面上边沿设不低于15厘米的挡水凸边。

熟食摊位:交易区应采用封闭式经营,应设置预进间(兼更衣间),有防蝇、防鼠、防蟑螂、防尘和消毒设施,销售器具和空间消毒设施落实,经营条件要符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活禽宰杀摊位:允许设置活禽经营区的市场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活禽经营区应独立,与其他经营区域分开,且每一活禽摊位的销售区、宰杀区、消费者之间应当实施物理隔离,配备独立的照明、通风、加热及上下水等设施设备。存放活禽应使用不锈钢笼子,笼底设置接载粪便的设施。禽畜等动物粪便要经过无害化处理。

3.管理设施要求

1)公用设施要求。市场内必须统一设立营业执照悬挂栏、食品安全公示栏、宣传栏、公秤、询问处、监督投诉箱、监督电话。

2)购物指引要求。市场内必须设置市场招牌、导购牌、商品区域标志及档(店)号牌,市场内应设价格公布牌。

3)检测设施要求。市场应设置食品安全检测室,室内配置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给排水和通风设备,加强食品检测。

4)环境卫生要求。场内环境卫生必须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人进行保洁,市场开办者在场内配置有数量足够、布局合理的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临时存放设施。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在市场设施上乱搭挂、乱张贴、乱涂写,保持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二、管理要求

1.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出入口及市场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设有分类垃圾收集桶;

2.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有文明提示牌,设施完好,无明显异味(包括市场内、外公厕,无公厕视为符合);

3.市场内实行分类摆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摊位内物品摆放整齐,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臭味;

4.路面平整,无坑洼(破损面在0.5x0.5米范围内)、无积水(3厘米厚度以内),排水设施完善;

5.市场内摊位上方空间干净整洁,没有乱搭乱接现象。

6.管理规范有序,市场内和出入口无占道经营现象,已设置公共设施功能良好,无损坏;

7.公平交易,出入口设有公平秤(公平秤使用正常);

8.每个固定摊位证照齐全、亮证经营,熟食摊位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9.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消防栓、消防软管、消防箱等设施完好,灭火器在有效期内、压力足),逃生导向标识清晰,且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出入口挡车栓固定时间开合);

10.有安保或车辆引导员,合理施划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停车位,分区有序停放,有明确各类车划分线,有提示牌,车辆整齐分类摆放;

11.室内设有禁烟标识,有控烟劝导员,无吸烟现象;

12.设有食品检验检测室,能正常提供检查服务,检测室内布置食品安全宣传内容;

13.无乱贴乱画现象,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市场周边无乱搭乱建乱拉挂、乱摆卖现象;

14.无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

15.营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争吵谩骂、打架斗殴现象;

16.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在出入口或市场管理办公室门口摆放投诉意见簿,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查阅投诉处理记录,投诉记录24小时内回复,投诉电话响铃3声必有应答);

17.开展“文明经营户”“诚信经营户”等创建活动(经营摊位悬挂“文明经营户”“诚信经营户”等锦旗或其它标识);

18.无违法经营现象(如贩卖、宰杀野生珍稀动物,宰杀活禽等);

19.无短斤缺两、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现象;

20.在市场各出入口、市场经营区等显著位置需展示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整体发布量占广告总量比例≥40%

21.在市场入口、市场管理办公室等显著位置有导购图、诚信宣传、投诉处理机制和行业规范;

22.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无医疗低俗广告;

23.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和文明诚信经营户推荐评选活动,有标准、有制度,在市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文明诚信经营户公示栏》,设有“诚信经营红黑榜”,至少每月公榜一次。


蓬江区集贸市场升级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单位:万元

年度

所属镇街

市场名称

投入资金

奖励

资金

升级

标准

2020

杜阮镇

贯溪市场

800

350

一类

白沙街

汲芳市场

449.5

200

二类

合计

1249.5

550

 

2021年预计

两个待定

800

400

二类

2022年预计

两个待定

800

400

二类

2020-2022年三年合计奖励资金

1350

备注: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对升级改造名单及预算作调整。


附件4


蓬江区集贸市场文明诚信创建考评试行办法


为促进集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市场管理水平,加快构建集贸市场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区开展集贸市场文明诚信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创文指挥部〔201914号)精神,结合我区集贸市场实际,特制定本评比办法。

第一条奖罚结合。对诚实守信、文明经营、管理规范、达到评比要求的市场给予奖励;对管理不到位、“脏乱差”问题突出、评比结果连续不达标的市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并给予警示和惩戒。

第二条评选对象。结合创文及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要求,选定特定范围的集贸市场作为评选对象,包括环市街、白沙街重点集贸市场及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潮连街的中心集贸市场。

第三条评选机构。日常的评选工作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为避免出现评比寻租现象,将委托两家第三方机构,进行轮流测评。第三方机构根据《蓬江区集贸市场文明诚信考核(试行)标准清单》(详见《蓬江区集贸市场文明诚信考核(试行)标准清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考核标准清单》),对辖区参评市场实施每半年1-2次动态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呈蓬江区文明诚信集贸市场评选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成员由市场监管、城管、交警、科工商、属地镇(街)、创文办等相关单位组成。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评选活动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四条评选时间。蓬江区文明诚信集贸市场日常的评选工作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每半年动态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呈评选委员会。考核评分采取月底评、年底总评的方式进行。每年12月份进行年度考核总评,由评选委员会审核确定最终的考评成绩。

第五条 评选方式

(一)实地考核,现场打分。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每半年实施1-2次动态评定。

(二)综合评议,集体审定。由第三方测评机构向区文明诚信集贸市场评选委员会介绍被评审集贸市场的考核情况,评选委员会委员依据考核成绩进行集体审定,并报区政府同意。

第六条评选标准。依据《考核标准清单》开展评选。1.全年总分平均分值高于85分,每次评分不低于80分的市场。2.无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优秀“红榜”,“红榜”名额不超过参评总数的50%3.为鼓励后进市场,对在提升工作中主动排除困难,有效提升管理水平,内外环境明显提升的集贸市场,在第三方测评中,分数有明显进步的,可预留2个进步奖名额。上述结果,须有7天公示期。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评定为“蓬江区年度文明诚信集贸市场”。

第七条奖励金额。对经公示无异议后获“年度文明诚信集贸市场”称号的按市场等级(规模大小)分别给予不同的奖励金额,其中:经营户200户以上的市场每个奖励不超过10万元,经营户100-200户的不超过6万元,经营户在50-100户的不超过3万元,经营户在50户以下的不超过2万元。市场开办方必须将不少于奖励金的30%,用于奖励市场内文明诚信经营户(奖励细则由市场另外制定),并以牌匾等方式在店面做公示。

第八条动态管理

(一)事后督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照文明诚信集贸市场标准,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市场获评“文明诚信集贸市场”后,有关硬件设施、配套服务、环境卫生等方面是否巩固和保持原有水平,市场信誉、物业管理、商品质量、经营行为等方面是否保持原有水准。

(二)问题处理。市场监管、城管、交警等相关执法部门在日常监管、智能执法、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或经营者、市民举报有关问题经查属实的,应及时责令市场开办者限期整改。

(三)撤销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选委员会取消参评资格,连续两年不得参加评比。已获评文明诚信集贸市场的给予公告撤销处理。

1.市场监管、城管、交警等相关执法部门三次要求限期整改仍未达到应有标准的;

2.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

3.发生有关食品安全、消防等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九条奖罚措施。凡被评为蓬江区文明诚信集贸市场的,除给予奖励金外,可在《江门日报》(蓬江新闻)、蓬江政务网等媒体予以公告,在硬件升级改造中予以优先申报。凡在评选中,每年平均分低于65分,单月出现低于60分的情况,列入“黑榜”,而且连续三次不完成整改的,在《江门日报》(蓬江新闻)、蓬江政务网等媒体予以公告,并予以警示。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执法,包括限期整改、立案查处、停业整顿等措施。

第十条 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蓬江区集贸市场文明诚信考核(试行)标准清单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分值

量化标准

得分

一、市场主体

4分)

1.*市场主体资格合法,设立市场管理办公室,配置专职管理人员。

2

市场主体没有执照扣2分,未悬挂扣1分。未设立办公室扣1分,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扣1分。


2.场内经营户持照持证率100%。

2

每发现1户无照扣1分,无证扣1分,1户不亮照亮证扣0.5分,1户超范围经营扣1分,1户亮照亮证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二、硬件设施

5分)

1.市场硬件设施管理维护良好,废水通过暗沟排放,无污水外溢。

2

发现1处硬件设施破损未及时维护扣1分,未通过暗沟排放的扣1分,扣完为止。


2.分区经营,禽类经营区设置合理,实行“三分离”。

1

未分区经营扣0.5分,活禽销售无实行存栏、销售、宰杀“三分离”的扣0.5分。


3.在市场的显眼位置设置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即公平秤)。

1

未设置的扣1分,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能正常使用的,各扣1分。


4.配备检测室和设备并正常使用,并及时公示农残结果。

1

有检测室无检测设备的扣1分,未正常使用的扣0.5分,未公示的扣0.5分。


三、公益宣传

8分)

1.在市场显著位置展示公益广告,每个角度都可见,市场内每个摊位至少有一处公益广告。

2

无在显著位置展示公益广告扣1分,市场内的摊位少于1处公益广告的扣0.5分,公益广告整体发布量占广告总量比例小于40%0.5分(从出入口步入市场,站在市场内任一位置,均能看到公益宣传),扣完为止。


2.在市场显著位置有导购图、诚信宣传、投诉处理机制和行业规范。

2

无导购图扣0.5分,无诚信宣传扣0.5分,无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记录要有内容)扣0.5分。无行业规范(包括市场管理规章制度、服务承诺、道德规范、行业守则、服务标准、行市菜价、农产品残留成分检测结果等)扣1分。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分值

量化标准

得分

三、公益宣传

8分)

3.建筑物外观整洁,无张贴低俗广告,无“牛皮癣”、蜘蛛网。

2

发现场内有1处张贴低俗广告扣0.5分,有1处乱涂写广告牌扣0.5分,有1处张贴“牛皮癣”扣1分,门窗四周不整洁、有蜘蛛网扣1分,扣完为止。


4.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和文明诚信经营户推荐评选活动,设置公榜。

2

未开展活动(经营摊位悬挂“文明经营户”、“诚信经营户”等锦旗或其它标识)扣1分,未设置《文明诚信经营户公示栏》扣0.5分,未设有“诚信经营红黑榜”(每月公榜一次)扣1分。


四、环境卫生

35分)

1.*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设有分类垃圾收集桶。

12

考核时发现1处未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的扣3分,未配备分类垃圾桶的扣2分,扣完为止。


2.*市场内外整体环境卫生。

12

门口及通道不整洁扣2分,地面存在1处积水扣2分,地面1处不干燥扣1分,保洁不及时扣1分,地面1处有垃圾扣2分,市场内有1处杂物堆放扣2分,下水道不通扣1分,有积物扣1分。


3.果皮箱、垃圾箱设置齐全合理,垃圾堆放垃圾(桶)装化,动态保洁到位,清扫及时,无垃圾堆放。



4


未设置齐全的扣1分,场内发现堆积垃圾未袋(桶)装扣1分,场内垃圾未及时清运扣2分。


4.公共保洁卫生规范。

3

公厕未远离熟食区扣0.5分,公厕有异味的扣1分, 公厕保洁不及时扣1分,无文明提示牌扣0.5分,公共厕所内有1处设施损坏扣1分,扣完为止。(包括市场内、外公厕,无公厕视为符合)


5.水产海鲜专区卫生规范。

2

水产、海鲜柜没有固定操作台扣1分,没有配置排污槽、污物桶扣1分,扣完为止。


6.活禽屠宰区卫生规范(限制区内市场不得出现私宰活禽)。

2

活禽区排气、排水设施不齐扣1分,活禽区垃圾未装袋扣1分,死畜禽及其产品、废弃物等垃圾未无害化处理扣1分,活禽区未单独设立的扣2分,扣完为止。 (限制区市场无违法行为自动得分)。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分值

量化标准

得分

五、市场管理

40分)

1.*商品划行归类,布局分区合理,不随意摆摊设点,不越线经营。

8

未划行归市扣1分,未分区经营扣1分,随意摆摊设点扣1分。摆放不整齐,陈列不规范扣1分,未设置独立自产自销区扣1分。有超出摊位、台档位经营性现象扣1分。


2.*市场口及周边无占道经营,秩序良好。

10

1户占道经营现象扣2分,占用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扣4分,扣完为止。


3.*市场内无乱张贴小广告,市场内及周边无乱搭乱建乱拉挂,乱摆卖现象,台档位无乱拉乱挂杂物现象。

8

1处乱张贴小广告扣1分,乱堆乱放扣2分、有1处乱搭乱建扣2分,有1处乱摆卖现象扣2分,有1处乱拉乱挂扣1分,扣完为止。


4.车辆停放管理。

10

无车辆引导员扣2分,无各类车划分线扣3分,没按区域停放车辆扣2分,车辆乱摆放扣3分,扣完为止。


5.禁烟管理。

1

无禁烟标识扣1分,无控烟劝导员(佩戴袖章)扣1分,考核时发现有吸烟现象扣1分。


6.消防管理。

2

消防设施损坏、过期扣1分,无逃生导向标识扣0.5分,无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各扣0.5分,无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扣0.5分,扣完为止。


7.室内及周边无遛狗者不牵狗绳现象,地上无动物粪便,无流浪乞讨现象。

1

有不牵狗绳现象扣0.5分,有流浪乞讨现象扣0.5分。


六、食品安全

4分)

1.肉类、禽类商品规范经营,食品标签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2

无检疫检验证明或未公示的1户扣0.5分,食品标签不符合的1户扣1分,扣完为止。


2.熟食档规范经营。

2

考核时发现1户无配备防蝇、防蚊、防尘、防鼠等设施扣1分,露空售卖扣0.5分,生熟混放扣0.5分,销售人员未配备健康证扣1分,销售人员未穿戴手套、口罩等必要卫生设施作业扣0.5分, 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扣1分,扣完为止。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分值

量化标准

得分

七、文明经营

4分)

1.营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1

发现有争吵谩骂、打架斗殴、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的现象各扣0.5分,扣完为止。


2.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1

未摆放投诉意见簿扣1分,未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扣1分,投诉处理不及时扣1分,扣完为止。


3.无违法经营现象。

2

发现有违法经营现象(如贩卖、宰杀野生珍稀动物,宰杀活禽,欺行霸市等现象)扣1分。


否决项

违法违规行为


*的考核项目若扣完分值的予以否决。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图解:

http://www.pjq.gov.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151521.html

政策文字解读:

http://www.pjq.gov.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1515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