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镇2019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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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镇2019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
为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江门市蓬江区2019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本镇户籍和符合条件非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注:若发现作假报读的一律不录取。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退回原学校就读。)
二、招生范围:
(一)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① 户籍属学区招生地段的适龄儿童,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②非学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父母购房条件,由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学位。
(二)非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①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之一(见《非荷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序号1-7)可安排入读公办小学;②父(母)在荷塘镇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有合法稳定就业且在荷塘镇有登记计划生育资料的非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为普通借读生(见《非荷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序号8),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注:患有视力、听力、智力等残疾、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的适龄儿童,要求入学者,请与江门市启智学校联系。学校地址:江门市龙湾西路21号,联系电话:3523743、3523745。
三、报名办法
(一)统一使用蓬江区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招生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5日至5月17日,网址http://59.37.160.34/ht/。网上报名不成功的由就读幼儿园协助网上填报。
(三)现场确认。
1、本镇户籍就读本学区适龄儿童不用现场确认(参照报名系统指引)。
2、其他报名对象分别按类别要求带齐资料,由家长带同小孩在2019年5月18日全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到以下地点进行审核确认。
序号 |
学区及招生地段、类别 |
确认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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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申请政策性借读的。 |
远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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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申请普通借读的。 |
远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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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
招生计划(18个班):篁湾5、三良2、禾冈2、远昌2、良山2、联育3、白藤2 |
3、现场确认提供资料。
非荷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序号 |
类别 |
对象 |
核查证件(原件) |
提交资料(复印件内容) 其中序号1-7须含《预报名表》、序号8须含《预报名表》和《积分表》(不用复印) |
备注 |
1 |
政策性借读生 |
在荷塘镇居住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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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军人证明 |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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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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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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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荷塘镇居住服务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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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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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人才证书 |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如“绿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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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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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父(母)户籍在荷塘镇的适龄儿童 |
⑴户口簿 |
①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报名对象页(境外报名对象则提供身份证或回乡证或护照等);②父母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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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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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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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父(母)购房的适龄儿童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父(母)在荷塘镇购买住宅且全权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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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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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购房资料 |
房产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公寓等)或市住建局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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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镇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儿童 |
⑴户口簿 |
领养人和适龄儿童的户口簿首页、领养人页、适龄儿童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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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收养证明 |
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核发的领养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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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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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荷塘镇居住的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 |
⑴身份资料 |
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 |
适龄儿童及父母同为境外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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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监护人资料 |
①境外人士:报名对象父(母)委托荷塘镇户籍成年人员监护的公证书(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②监护人户口簿;③监护人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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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提供其父母资料和在荷塘镇居住的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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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江门市外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在荷塘镇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异地务工(经商)人员随迁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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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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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居住证 |
报名对象父(母)持有在荷塘镇居住一年或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持有至少在2018年9月1日前由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签发且至2019年5月30日仍有效的居住证),以公安部门审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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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社保缴费清单 |
父(母)到申请时为止在江门市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至少从2018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缴费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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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在荷塘镇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指适龄儿童为台山市、鹤山市、开平市、恩平市的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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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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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流动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 |
报名对象父(母)持有由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流动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至少持有在2018年9月1日前由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且至2019年5月30日仍有效的),以公安部门审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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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社保缴费清单 |
父(母)到申请时为止在江门市连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至少从2018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缴费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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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普通借读生 |
父(母) 在荷塘镇居住半年以上(含半年)的异地务工(经商)人员随迁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的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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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居住证明 |
报名对象父(母)在荷塘镇的居住半年或以上证明材料(2019年5月17日前办理目前仍有效的居住证),父(母)属五邑地区户籍没有办理居住证的须提供由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流动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报名后送公安部门核准)或以公安部门审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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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就业证明 |
父(母)到申请时为止在江门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至少从2019年3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缴费记录 |
说明:
1、报名对象是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须出具原籍镇(街)中心学校(原教育办公室)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延缓入学证明;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不接受报名。
2、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和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
3、凡报读的非荷塘镇户籍适龄儿童必须提供父母的《荷塘镇流动人口入学新生父母计生情况审核表》(不用复印)。
4、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是本镇户籍或在本镇购房,则可按序号3、4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时必须提交齐全的报名资料,报名时资料不齐全的不接受报名。
四、补报办法
凡符合条件漏报的可于5月25日前电话咨询补报名手续事宜,过后不再受理。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一是由中心校统筹招生的适龄儿童,经中心校组织人员进行户口、居住地核准后,根据生源分布情况,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学位不足,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二是按学校招生计划在满足辖区内入学基础上,按照先政策性借读生,后普通借读生的原则,普通生凭积分由高到低入读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完成即止。(注:学位安排不考虑报名先后顺序)凡公办学校未能录取的,可到雨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康溪村 电话:3735999
(二)录取通知。录取及学位安排以《入学通知书》为准。《入学通知书》于7月15日由中心校委托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被录取的新生按指定时间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注册时带荷塘镇卫生院儿童《免疫接种证》验证证明),逾期责任自负。
中心校咨询电话:3738036
附件:荷塘镇非本镇户口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积分表
蓬江区荷塘中心学校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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