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关于棠下镇良溪村、荷塘镇南村、荷塘镇智连舍“扫黄打非” 基层站点氛围布置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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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现对棠下镇良溪村、荷塘镇南村、荷塘镇智连舍“扫黄打非”基层站点氛围打造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事项
(1)棠下镇良溪村“扫黄打非”基层站点氛围布置项目
(2)荷塘镇南村“扫黄打非”基层站点氛围布置项目
(3)荷塘镇智连舍“扫黄打非”基层站点氛围布置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为:本项目要求在确定采购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按双方协商制定的设计方案开展施工。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过程中的细节(如工期进度、方案内容等)提出合理建议。
(二)承接单位应有按时完成本服务项目所需的充足人力及其它资源保障。
(三)承接单位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接单位赔偿相应损失。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接单位应能按照要求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
(三)具有“扫黄打非”基层站点氛围布置经验的优先。
五、报名方式
(一)项目费用:
(1)棠下镇良溪村项目不高于3万
(2)荷塘镇南村项目不高于3万
(3)荷塘镇智连舍项目不高于1万
报价不可高于规定金额,否则其报价文件视同无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制作成本费用(含送货、安装和设计)、法定税费;
(三)报价人应根据本单位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要保证制作用料质量,不得以次充好;
(四)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五)各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六)报价人可就单个项目分开报价,每个项目只能报价一次。
六、报价方式
我部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要求详见附件,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送达)。收件地址: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区政府1号楼7楼)。
七、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0年6月11日下午5:30分前将报价材料送达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八、评选方式
采购方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照报价(30%),报价单位设计方案创意、方案技术标准、服务质量、响应报价情况(70%)等要素,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衡量,最终选定1家成交单位并通过电话告知其成交结果,未成交单位不再逐一通知。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方: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
实地调研联系人:黄小姐,0750-3833358
报价联系人:司徒小姐,0750-8226396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内容,可于工作时间来人或来电咨询。
附件:参与报价文件格式及要求
“扫黄打非”基层站点氛围布置说明
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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