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蓬江区委员会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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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项目第一次公告未能满足我委选取要求,因此进行第二次公告,特此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蓬江区文明交通劝导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目的:
营造良好文明交通环境,树立服务品牌,进一步加强文明交通路口劝导服务。
(二)服务期限: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项目需求:
1.劝导项目:劝导A、劝导B、劝导C(共3个);
2.督导项目:1个。
(四)项目总预算:
人民币肆拾伍万陆仟元整(¥456000),明细如下:
(五)服务范围:
三、服务方资格(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合法用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一)劝导项目A、B、C
1.项目指标:
2.项目内容:
(1)常态化每岗安排4名劝导员进行劝导,劝导时间为7:30-9:00、17:00-18:00(我委有权根据实际调整劝导人数和劝导时间);
(2)协助交警对不文明行为(如骑车过马路,行人闯红灯,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进行劝导;
(3)做好劝导员的培训、管理等相关工作。
3.项目其他要求:
(1)服务方需在我委发布岗位调整通知的24小时内响应并完成调整(调整上限:每岗≤8人);
(2)服务方需按我委或其他相关单位要求制作红马甲;
(3)拟参与劝导项目的不得参与督导项目;
(4)本劝导服务内容中的“督导”指服务方自行派员监督指导本项目实施;
(5)服务方若具备履行能力的,可同时响应多个劝导项目;
(6)为保证服务质量,若无相关项目经验的主体,原则上只能响应一个劝导项目;
(7)为保证项目目的实现,提升劝导服务的质量,劝导项目除自行派员督导外,还实行第三方督导,围绕上述项目指标对劝导项目进行周期性考核,若考核未达要求的,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考核方案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督导项目
1.项目指标:
2.项目内容:
(1)在约定的时间内协作我委制定劝导考核方案;
(2)督导劝导A、B、C项目开展的劝导服务质量;
(3)及时有效提供相关的服务建议及方案。
3.项目其他要求:
(1)服务方能在我委发布实时督查工作调整的24小时内响应并完成(督导员调整上限:每岗≤2人);
(2)服务方需按我委或其他相关单位要求制作红马甲;
(3)拟参与督导项目的不得参与劝导项目。
五、服务方应提供以下资料
1.关于主体资格的声明函(签名及盖章;无需封装);
2.项目报价单(签名及盖章;一式六份;需封装);
3.项目方案书(包括但不仅限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应急方案、相关行业经验的辅证等)(盖章;一式六份;需封装);
4.服务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一式六份;需封装)。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地点:请于2022年3月31日下午5时前将材料送至天河东路18号6楼志愿服务办公室;
2.联系人:温灏元,联系电话:0750-8222313。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