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分配方案的公示
2020年,我局经过报送材料等程序积极申报、竞争,获得2020年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38万元,资金用于资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达标建设。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任务清单和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江门市蓬江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蓬江财行〔2014〕9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项目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议及局党组会研究,确定了2020年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如有异议,可以实名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750-2648513。
附件:2020年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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