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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统计局关于公开征集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统计业务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效能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专业优势,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无偿提供、自愿参与、框架协议”的原则下,为数据质量提升、统计业务培训等提供技术支持。

、服务内容

服务供应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合同约定服务周期内,根据征集方的工作安排,无偿提供辅助协助提升企业统计数据质量、统计业务培训等服务。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助提升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按照工作需要,协助我局对“一套表”企业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确保数出有据、真实可靠。

(二)统计业务培训:结合最新统计制度、会计准则和统计年、定报填报要求,为我区企业统计、财务人员开展集中或上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为我局专业人员提供小班化、案例式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二、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优先续签。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供应方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参与统计业务培训、协助提升企业统计数据质量的工作人熟悉掌握统计以及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具备符合统计检查要求的数据分析能力和资料辨别能力。

(二)服务供应方须遵守征集方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要求。参与辅助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的人员须服从征集方的统一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工作过程中所编制的工作底稿及形成的其他资料(含电子数据资料)应全部提交征集方,不得自行保留。

(三)服务供应方承诺完全无偿提供上述服务,不向我局及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擅自对外披露、使用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数据和商业秘密。

四、资格要求

(一)依法在蓬江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年检合格;

(二)具有2名以上会计师具备统计、财政、税务等复合背景;

(三)近三年无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或重大违法记录(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五、报名材料

(一)报名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名单、执业证书、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五)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六)其他可证明专业能力、社会责任的材料。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6126日至202613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蓬江区统计局(建设二路18号区政府大院2号楼703室)。

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

联系人:胡小姐、曹先生(0750-8222244)。

七、评选方式

我局成立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资质、业绩、方案、社会信誉等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高低筛选前三名作为候选机构;若报名单位数量小于三个,则自动成为候选机构。

候选机构经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无偿服务协议》。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机构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

(二)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蓬江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表



江门市蓬江区统计局       

2026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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