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蓬江区第一批“免证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20〕78号)要求,为全面推动电子证照应用,进一步优化蓬江区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经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等部门的大力推动,依托市电子证照系统,形成蓬江区第一批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现予以发布。
免证办是指各单位办理业务时依托电子证照服务,使用、查阅、核验、打印电子证照信息,从而使企业、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可免带免交相应证照纸质材料。
自发布之日起,企业、群众办理清单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可免交相应的证照纸质材料。“免证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蓬江区将陆续分批对外发布“免证办”清单。
附件:蓬江区第一批“免证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08项)
江门市蓬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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