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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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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政策引领激励作用,我办编制了《关于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政策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办反映。


  附件:关于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政策措施


江门市蓬江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附件

关于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市、区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政策引领激励作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出以下措施。

  一、多方激发活力,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一)落实《江门市蓬江区招商引资扶持办法》(蓬江府〔2021〕7号)文件,对固定资产累计完成投资达到1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5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10亿元(含)以上15亿元以下、15亿元(含)以上20亿元以下的企业,分别按1%、1.5%、2%、2.5%以累进制方式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20亿元(含)以上的,按3%以累进制方式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财政局]

  (二)落实《江门市蓬江区促进科技创新扶持办法》(蓬江府〔2020〕16号)文件,对初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重新通过认定的企业(2008年以来曾经通过认定的)、被认定或遴选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孵化器、被认定或遴选的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和省级众创空间和获得省科技厅评价为A等级和B等级的孵化载体提供最高60万元补助。对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立项资助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对单个项目立项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资助。[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区财政局]

  (三)支持侨都预制菜产业总部经济发展,对新引进注册在蓬江区且投资1亿元以上的预制菜产业项目,制定“一企一策”予以扶持。落实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分批分重点推进预制菜加工用地、冷链物流用地及商服旅用地的土地供应。[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四)对2021年至2023年期间,首次入统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不含精品民宿)、餐饮业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对2022年至2023年期间,制造业企业在我区设立独立法人销售公司且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并达规入统的,按其首次入统当年销售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对象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财政局]

  二、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加强人才政策支持

  (五)在执行人才强市“新四十条”的基础上,对我区引进的博士、出站博士后,生活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15万元、25万元,购房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30万元、50万元(仅限蓬江区内购房),对人才中介组织、猎头机构和个人为我区举荐博士、博士后人才的,举荐人才补贴标准提高到3万元;对我区的博士生导师、设站单位合作流动站或有独立招收博士后资格工作站的博士后导师为我区每招收1名博士、在站博士后的,工作补贴标准提高到4万元。[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对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全职来江门工作的,分别给予80万元、6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补贴,免费提供一套12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居住,工作满5年后赠予个人;带产业项目落户江门的,按产业项目评估和“一事一议”的方式,分别给予最高3000万元、1000万元产业项目补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七)对重大项目企业和重点企业引进的创新领军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对引进的创新科研团队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支持重大项目企业和重点企业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等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建立以高端产业人才为核心带头人、带动培育团队成员共同发展提升的人才工作室,给予人才工作室10万元建设经费,将人才工作室的带头人认定为“江门市产业拔尖人才”,并给予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科学技术局、区经济促进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强化服务保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八)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九)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十)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十一)激励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增加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价款。[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四、提升服务质效,打造便捷高效政务环境

  (十二)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巩固、落实开办企业“一天办结”改革成果,将开办企业5个事项(商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缴费登记)整合为“一个环节”,实现全流程“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天办结”。[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十三)创新政务服务“视频办”,在区级行政服务中心以及7个镇(街)公共服务中心设立“视频办”坐席,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咨询、网办辅导、业务受理全流程服务,“视频办”专窗覆盖至全区132个村(居)党群服务中心、环五邑华侨广场商圈党群服务中心、蓬江区产业园。[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镇(街)、园区办]

  (十四)推出“5+X”周末预约服务,通过24小时自助服务区、150台“侨都之窗”、89个“政银通办”服务专区以及“粤系列”平台等网办渠道,实行“周末办”“自助办”“指尖办”。[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

  (十五)在蓬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和7个镇(街)公共服务中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分级响应、按需会商、跟踪回访,确保反馈有地方,诉求有回应,有事能解决。[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

  (十六)高效便捷开展不动产登记,企业可通过服务专区综合窗口,“一站式”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等业务。土地交付时已完成地籍调查、缴清相关税费,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全面推行交地即交证。[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十七)简化工程领域办事流程,对于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推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新开工项目可通过办理基础阶段的施工许可,助力“拿地即动工”,缩短建设周期。[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八)强化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落实蓬江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示范标杆企业培育,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促进政银企深层次对接,引导企业用好政策,用活知识产权。同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另有执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解读文本:http://www.pjq.gov.cn/jmpjqfgj/gkmlpt/content/2/2935/post_2935923.html#593

图解: http://www.pjq.gov.cn/jmpjqfgj/gkmlpt/content/2/2935/post_2935925.html#593

音频解读:http://www.pjq.gov.cn/jmpjqfgj/gkmlpt/content/2/2935/post_2935927.html#593


解读: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体制改革与信用建设股

咨询方式:3833187




相关附件:

营商环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