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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促进类入库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7 打印】 【 关闭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局计划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促进类入库工作。现将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促进类入库项目系列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3份盖章版纸件和电子件(可编辑版word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至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1年。具体项目另有要求的,以《申报指南》为准。

  (三)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四)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五)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1日17: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168305,3168306,

  电子邮箱:jmzscqj@163.com,

  邮寄地址: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

  附件:1.支持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2.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利导航项目申报指南

  4.专利转化许可开放项目申报指南

  5.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项目申报指南

  6.创新知识产权租投结合投融资项目申报指南

  7.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申报指南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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