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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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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月19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江门市蓬江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八章21条,包括总则、资金支持范围和扶持方式、资金支出范围、资金预算管理、资金申报与审批、资金的监督、信息公开、附则等。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适应新时期科技创新工作发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科技专项资金的原有政策文件与新印发的《管理办法》有什么区别吗?

  没有,本《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科技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蓬江区本级专项资金的最新要求,将执行期满的蓬江府办〔2016〕10号文进行修订完善后印发。

  三、哪些对象能享受科技专项资金扶持?

  在蓬江区内注册纳税的市场主体和工作(居住)的自然人。

  四、科技专项资金主要的扶持方式有哪些?

  (一)按规定配套资助、奖励

  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认定,以及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按规定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

  (二)投融资资助

  对科技项目借贷、知识产权质押、保险、融资担保、设备融资租赁、股权融资等投融资活动,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风险投资等支持。

  (三)科技研发资金资助

  对科技创新活动进行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给予科技研发资金无偿资助。

  (四)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扶持方式

  五、科技研发资金的支出范围有哪些?

  科技研发资金开支范围包括项目研发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人员费、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项目间接费用不超过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额度的5%。

  六、科技专项资金是如何监督的?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主动按照相关要求报送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做好研发项目验收结题工作。区科工商务局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监督,定期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对违法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追回已拨款项,取消其一定年限内申请项目资金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管理办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期满后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政策原文:

  http://www.pjq.gov.cn/gkmlpt/content/2/2022/post_2022838.html#563

  图解:

    http://www.pjq.gov.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022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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