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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门市蓬江区标定地价评估公示服务项目(估价期日:2021年1月1日)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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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府〔2022〕1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39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1〕1223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江门市蓬江区标定地价评估公示服务项目(估价期日:2021年1月1日)成果予以公布,成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区自然资源局反映。
附件:1.江门市蓬江区标定地价的基本内容
2.江门市蓬江区标定地价评估公示服务项目(估价
期日:2021年1月1日)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3.江门市蓬江区标定地价评估公示服务项目(估价
期日:2021年1月1日)标定地价成果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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