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门市蓬江区标定地价评估公示服务项目(估价期日:2021年1月1日)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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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府〔20221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39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11223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江门市蓬江区标定地价评估公示服务项目(估价期日:202111日)成果予以公布,成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区自然资源局反映。


附件:1.江门市蓬江区标定地价的基本内容

2.江门市蓬江区标定地价评估公示服务项目(估价

期日:202111日)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3.江门市蓬江区标定地价评估公示服务项目(估价

期日:202111日)标定地价成果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11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政府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