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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3007071602P/2025-0005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11-07
名称: 集体农用地公开转租公示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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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农用地公开转租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07  浏览次数:-

  我单位现委托江门市蓬江区杜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杜阮镇井根村集体农用地向社会公开转租,欢迎有意竞租人士报名参加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亩)

竞价底价

(元/宗·年)

保证金

(元)

出租用途

1

杜阮镇井根村集体农用地(四至为:东至龙眠村,南至深岑高速,西至平汉村,北至流湾村)

708.03

920439

350000

农业生产

  二、租赁物出租年限及租金递增方式

  1、租赁年限:出租期限:20年,即从公历    年   月   日始,至公历    年   月   日止。

  2、租金递增方式:每届满5年为一个递增周期,每个递增期的租赁费在上一期租赁费的基础上每年每亩增加10%。

  三、租赁要求

  1、标的物的地块的土地类型包括一般耕地、高标准农田、园地、少量鱼塘(具体分布见附件1拟租赁地块类型范围图),用途为农业生产,不同土地类型的土地使用用途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承租方要每年完成杜阮镇人民政府下达的水稻种植任务(一年两造、合共不超过300亩)。如若没有完成水稻种植任务的,则当年扣除一半履约保证金;如若连续两年没有完成水稻种植任务的,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土地,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对租赁范围内的土地有水稻种植补贴或其他农业补助政策(不含开垦耕地),由承租方享有该补贴。

  3、租赁物地块原由杜阮镇井根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建设产生的鱼塘尾水治理工程费用(按不超过合同金额96.8万元,未发生的工作内容可予以剔除)由承租方承担,平均分10年支付。

  4、租赁土地期间,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一切用电、用水设施的报装、设备的维修维护、水电费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用电用水安全负责。

  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经营及土地租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规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城建维护税、教育附加等法定的由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规费)。出租方只提供标的物供承租方经营,经营过程中承租方经营的一切成本、税收等费用(包括农业税、水利费等)、经营的债权债务以及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如国家对该农田征收农业税,则由承租方负责;如不征收,则与承租方无关。

  6、租赁期内,承租方如需转租租赁物的土地给承租方下辖子公司使用的,需事后将转租相关情况报备出租方;承租方如需转租本合同的土地给第三方(非承租方下辖子公司)使用的,须经出租方或有关政府部门书面报告审批同意,否则作违约处理,且对实际使用者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经济责任均由竞得方承担。承租方及下辖子公司通过“公司+农户”形式与农户开展种植业务合作的,不属于以上转租情形。 

  7、本公告未尽之要求详见附件2《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四、竞租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上述标的。

  五、现场勘查:我单位不组织意向竞租人到上述标的进行查看,但意向竞租人可提前联系上述标的管理人员,自行到上述标的进行查看、了解。意向竞租人参与竞租即表明意向竞租人承认该标的的现场状况,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由意向竞租人承担。

  六、标的公示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26日。

  七、竞租申请时间及须提交的资料

  (一)竞租申请时间:2025年11月27日08 时 30 分 至2025年11月27日17时30分(超时无效);

  (二)意向竞租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确认);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确认);

  (3)企业征信证明(须提供完整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征信报告)

  (4)若非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提交资料,须另外提交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盖章确认。

  2.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

  3.报名联系地址及方式:

  意向竞租人将上述资料在竞租申请时间内递交至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惠民路1号江门市蓬江区杜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简先生,联系电话:0750-3660004。

  七、缴交保证金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缴交保证金时间:2025年11月27日08 时 30 分 至2025年11月28日17时3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二)缴交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江门市蓬江区杜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0020000006766605

  (转账汇款时须备注对应的标的名称)

  (三)意向竞租人需在2025年11月28日17时30分前把缴交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盖章确认)及退保证金说明(见附件)递交至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惠民路1号江门市蓬江区杜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四)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效保证金的竞租,将被视为无效竞租;

  (五)意向竞租人竞得标的后,直接将该保证金转为合同押金;如未竞得标的者,自开标日起,江门市蓬江区杜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将保证金返回给意向竞租人。

  八、现场公开竞价

  (一)江门市蓬江区杜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审核意向竞租人资料,并在3日内对符合资格者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发出通知,意向竞租人凭通知信息及身份证明文件参加公开竞价;

  (二)公开竞价时间:2025年12月1日10:00;

  (三)公开竞价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惠民路1号;

  (四)公开竞价上述标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竞得人;

  (五)意向竞租人竞得上述标的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者,将被没收保证金,该标的另行再公开招租;

  (六)竞价结束后,由我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自然日),竞得人须在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七)租赁方式为一次签订租赁协议、分期分片交地。租金起始计算日期以实际交地日期、交地面积(双方另行签订《接收地块确认书》之日)为准。甲方承诺于2026年12月31日前补充租赁标的物周边属于龙眠村的土地(约56亩,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待完成租赁并开垦为相应地类后移交给乙方使用。

     

附件1:拟租赁地块类型范围图(公示).pdf

附件2:土地租赁合同范本.docx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