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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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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

  近期市下达我区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和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同时,进一步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求,需要相应调整有关收支安排,根据《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以及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江门市蓬江区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涉及预算调整事项

  (一)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应调整

  根据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部署,2025年起,调整省级与市县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以下简称“四税收入”)分享比例。受体制调整影响,2025年度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发生变化,需按程序进行预算调整。

  (二)近期市下达蓬江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1.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16,000万元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的通知》(江财债〔2025〕41号),市下达我区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226,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16,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4,119万元。(详见附件1)

  2.调减再融资发行规模69万元。市下达我区2025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65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06万元、专项债券153万元),用于偿还2025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比年初预算减少69万元。(详见附件2)

  二、预算调整方案

  (一)蓬江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1.收入调整计划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增24,33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22,327万元。主要是由于省有关财政体制调整,“四税收入”的分享比例发生变化。其中:一是增值税收入调增13,684万元;二是企业所得税收入调增4,728万元;三是个人所得税收入调增2,060万元;四是土地增值税收入调增1,855万元。

  (2)上年结转收入调增2,070万元。主要是根据财政决算数据相应调整上年结转收入。

  (3)再融资债券收入调减63万元。主要是再融资一般债券发行规模上限比年初预算减少63万元。

  上述项目增减相抵后,收入来源合计调增24,334万元。需要说明的是,本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后的预算数,是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通知要求及《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后收入预算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区年初收入预算进行平移转换后确定的。

  2.支出调整计划

  根据收入情况,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4,334万元。包括:

  上解上级支出调增24,334万元。主要是增加安排省财政体制核定“四税收入”上解基数等支出24,334万元。

  3.总收支调整计划

  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总收入为576,416万元,本次调增24,334万元,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600,750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3)

  (二)蓬江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1.收入调整计划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调增64,113万元。包括:

  债券转贷收入调增64,113万元。其中:一是专项债券收入调增64,119万元;主要是我区发行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比年初预算增加64,119万元;二是再融资债券收入调减6万元。主要是再融资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上限比年初预算减少6万元。

  上述项目增减相抵后,收入来源合计调增64,113万元。

  2.支出调整计划

  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113万元。包括: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64,113万元。其中:一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减31,087万元;二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95,200万元。

  3.总收支调整计划

  202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安排总收入为494,069万元,本次调增64,113万元,2025年全区基金预算总收支调整为558,182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4)

  三、政府债务调整

  (一)蓬江区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及安排情况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的通知》(江财债〔2025〕41号),市下达我区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2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1.6亿元。

  截至2025年9月,我区已按要求将新增债务限额22.6亿元落实到具体项目,其中一般债券发行1亿元,专项债券发行21.6亿元。一般债券1亿元安排项目4个,主要用于完善教育基础设施,支持省、市重大线性工程顺利建设;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12.08亿元安排项目22个,全部用于可形成较多实物工作量的续发项目,推动项目接续建设、加快完工;用于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专项债券9.47亿元专门支持解决各类拖欠账款,缓解财政支出压力;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的专项债券0.05亿元用于我区PPP存量项目中政府承担的建设成本。

  (二)蓬江区2025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及安排情况

  市下达我区2025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0.065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0506亿元、专项债券0.0153亿元),用于偿还2025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根据政府债券到期情况,发行的再融资债券分别用于偿还2022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九期)--2022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0.0506亿元、2015年广东省政府定向承销发行的置换专项债券(三期)0.0134亿元和2015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0.0019亿元。

  (三)新增债务后蓬江区政府债务规模情况

  2024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62.62亿元(一般债务26.18亿元,专项债务136.44亿元),加上市下达我区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22.6亿元(一般债务1亿元,专项债务21.6亿元),预计2025年末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85.22亿元(一般债务27.18亿元,专项债务158.04亿元)。

  2024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62.49亿元(一般债务26.17亿元,专项债务136.32亿元)。2025年计划通过财政资金偿还到期本金0.015亿元(一般债券0.0063亿元,专项债券0.0087亿元),预计2025年末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85.08亿元(一般债务27.17亿元,专项债务157.91亿元)。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根据地方政府债务有关管理规定,我区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内产生的利息分年支付,大部分债券属于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个别属于分年还本债券。我区政府债券利息支付分年纳入预算刚性保障,其中:一般债券利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债券利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政府债券到期本金,根据当年财力情况适当安排财政资金偿还部分;同时,结合再融资债券政策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以平滑到期本金偿还压力。

  四、落实预算调整方案的措施

  接下来,我区将以预算调整方案批复为契机,全面强化收支管理、资金统筹、债务优化和风险防控,认真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增量政策支持,做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财政保障。主要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全力抓好收入组织。强化协同治税合力,持续落实收入清单管理,推动税收收入企稳回升,确保完成省核定“四税收入”基数任务;抓实大额非税收入项目组织,加大盘活闲置、低效资源资产利用力度,持续提升资源资产使用效益。全力强化土地出让收入组织,建立健全财政、自然资源、国资协同发展机制,切实保障土地出让收入目标顺利实现。

  (二)用好用足债券政策。利用专项债券“自审自发”工作机制,高质量开展常态化谋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储备项目,争取市级债务资源助力我区固投提质增效;做好债券组织发行,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优先保障存量续发政府投资项目和用于土地储备领域,增加可用财力;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严格落实“核后再清”的要求,加快加力化解拖欠账款。

  (三)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以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高度多渠道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形成资产盘活工作,释放专项债形成资产的效益,形成增量财政收入,及时归集项目收益,合理利用再融资债券政策平滑偿债压力。加强穿透式监测和投后管理,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确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附件:1.2025年江门市蓬江区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安排项目情况表

  2.2025年江门市蓬江区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情况表    

  3.2025年江门市蓬江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3-1.2025年蓬江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明细表

  4.2025年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

  4-1.2025年蓬江区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相关附件:

蓬江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