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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30070684708/2025-00244 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9-04
名称: 关于做好蓬江区2025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文号: 蓬江教助〔2025〕4号 发布日期: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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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蓬江区2025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4  浏览次数:-

  各镇(街)中心学校、区直幼儿园: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粤财教﹝2016﹞2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的精神,为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资助对象为在经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幼儿班就读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3-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幼儿园资助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认定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的学生才符合资格申请。

  二、学前教育资助标准

  我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即每学期为5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保教和生活费用。

  三、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办理工作流程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申请、评审、资助资金发放等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实行家长(监护人)申请,幼儿园核实、认定、公示,幼儿园发放资助资金工作机制,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一)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各幼儿园应成立以园长为组长,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班主任等相关老师为组员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

  (二)发动宣传

  各幼儿园通过召开家长会、张贴公告栏、书面通知、致家长一封信等途径发布学前教育资助有关政策(包括补助条件和申请程序等),向全体在园幼儿家长发出《关于幼儿园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附件4)。

  (三)组织申请

  幼儿园组织本园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一般为开学后15日内)内进行自愿申请,如实填写《广东省学前教育儿童资助申请表》(附件1的附表1)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所提交的佐证材料可参考《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附件3)。

  (四)幼儿园组织评审

  幼儿园收到申请后,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文件要求,幼儿园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幼儿(监护人)提交的佐证材料、《广东省学前教育儿童资助申请表》、《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结合《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幼儿资格进行评审核定并做好记录,确保提交的资料完整、真实、有效。

  (五)名单公示

  将符合申请学前教育资助资格的幼儿名单登记造册,填写《2025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公示名单》(附件1的附表2),在幼儿园宣传公告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对公示情况拍照存档。

  (六)资料上交及录入系统

  经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将申报资料报送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上交的资料清单如下:

  1.《广东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的附表1),纸质版(一式两份)。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

  3.《2025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公示名单》(附件1的附表2),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4.《蓬江区2025年秋季学期学前资助金发放信息一览表》(附件1的附表3),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5.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每年秋季学期已做困难认定并符合要求的学生,次年春季学期只需提交《广东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幼儿园上报材料复核后,将确认的资助名单通知幼儿园,幼儿园要在9月30日前把幼儿的资助信息录入到全国学生资助数字化平台(网址:https://pt.xszz.edu.cn/#/login),并在2月底前对系统里没申请资助的特殊群体学生原因进行说明。

  (七)资金发放

  资助资金的发放,原则上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发放。请各幼儿园提供申请幼儿或其中一名监护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信息(包括户名、账号、开户银行),所提供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需已经激活,填写《蓬江区2025年秋季学期学前资助金发放信息一览表》(附件1的附表3)。资助资金发放后,由幼儿监护人在学前教育资助金签领表上用黑色签字笔签名(附件1的附表4),并上交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八)资料存档

  各幼儿园按学期整理资助材料,建立受助幼儿信息档案,相关材料包括资助申请相关表格、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公示材料、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等,具体参考《2017年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档案管理意见》,我局将安排相关资助工作人员到园抽检。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幼儿园高度重视,务必采取多种形式落实资助政策的宣传、公开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确保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确保资助不漏一人。审核严格把关,安排专人负责本园幼儿资助工作的跟进,按照本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幼儿(监护人)申报相关补助。

  (二)请各幼儿园按本通知“三(六)资料上交及录入系统”的1至5项顺序整理申报材料,并于2025年9月25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资料发送到邮箱15240289@qq.com

  (三)为方便工作请加入学前教育资助QQ群,QQ群号码为:466549913,微信群请加李老师微信13226932109。

  附件:1. 蓬江区学前教育资助相关表格

              2.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

              4. 关于幼儿园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2025年8月25日

  (联系人:朱世巧,联系电话:8220148)



附件:

1.蓬江教助〔2025〕4号关于做好蓬江区2025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已盖章).pdf

2.附件1 蓬江区学前教育资助相关表格.xls

3.附件2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4.附件3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xls

5.附件4 关于幼儿园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