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建立和健全我区人才安居保障机制,增强我区对人才的吸引力,根据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蓬江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通知》(蓬江府〔2025〕3号)有关规定,结合人才住房需求和房源情况,制定蓬江区2025年人才住房及配套车位配售方案,现就蓬江区2025年人才住房及配套车位配售方案公告如下:
一、配售房源及车位
根据我区制定的2025年人才住房及配套车位配售计划,本批次推出房屋50套(建筑面积6853.46㎡)和车位50个。房源分别为滨江碧桂园(滨江天际)16套,建筑面积共2804.03㎡;保利悦公馆14套,建筑面积共1675.55㎡;骏景湾领峰花园10套,建筑面积共1169.52㎡;华强滨江府10套,建筑面积共1204.36㎡。配套车位分别为滨江碧桂园(滨江天际)14个;保利悦公馆12个;骏景湾领峰花园10个;华强滨江府6个;美卓花园8个。现按照配售计划向社会公示配售房源、配套车位及配售基准价,申请人可根据公示情况,结合实际需要提出配售申请。
二、配售对象及优惠范围
1.符合《关于印发<江门市蓬江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通知》(蓬江府〔2025〕3号)配售资格条件的各类人才。
2.申请人可根据住房需求,选择仅申请配售人才住房或配套车位或同时申请配售人才住房和配套车位。申请仅购买配套车位的人才符合上述第1点条件,且为配套车位所在项目的住宅业主,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件验证。每位配售对象(以同一家庭计算,同一房产地址重复申请无效)可配售对应住房项目的车位,申购总量上限为2个。
3.折扣优惠。人才住房优惠折扣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蓬江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通知》(蓬江府〔2025〕3号)规定执行;配套车位按配售基准价9折标准享受优惠。
三、申请资料
1.人才住房或配套车位配售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护照等)
3.申请人高层次人才认定资料、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家奖学金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只需其中一类);
4.一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申请人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
5.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申请人自主创业的,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
6.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权属登记情况查询授权书。
注:同时申请配售人才住房及配套车位,或仅申请配售人才住房的人才需提交前1-5项。仅申请配售配套车位的人才需提交前1-6项。
四、受理审核和公示
人才住房及配套车位配售申请实行“先线上预约,再现场受理”,原则上每季度受理一次。申请人可于每季度末的最后五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创业园2号楼蓬江区住建局4层415室)提交申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规定受理申请,经成功受理的申请由工作人员当场出具受理回执并注明受理时间和序号(审核资料不齐全的,申请人自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补正后出具受理回执)。线上预约、每季度受理时间及截止受理申请等信息要求均将另行通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经济促进局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将经审核符合配售资格的人才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公示一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同步书面通知产权单位(包括人才身份信息、人才等级、享受优惠折扣、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看房活动及配售须知
本公告发布后将定期组织集中看房活动,后续有意者可联系产权单位申请预约看房,产权单位将安排每月两次集中看房时间,具体看房时间将提前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
人才住房配售及配套车位实行轮候分配,依据申请时间的先后确定选房和选车位顺序。配售资格公示结束后,在指定时间安排符合配售资格的人才进行一次线上选房(配套车位),选房(配套车位)结束后由对应人才在限定时间内缴纳定金给产权单位并线上签订《蓬江区人才住房(配套车位)配售结果确认书》。每位申请人只享受一次选房(配套车位)机会,如对备选房源(配套车位)不满意,可选择放弃,放弃选房(配套车位)的人才下一期(批)配售均可重新申请。申请人同时申请配售人才住房和配套车位的,选定房源后可以选择放弃选择配套车位,如放弃选择房源后视为同步放弃选择配套车位。申请对象一经选中房源(配套车位)后选择放弃的(不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支付定金之前或之后选择放弃),则2年内不得申请人才住房(配套车位)的配售。
配售成交人才应于配售当日24时前支付人才住房(配套车位)定金,产权单位在选房结束后通知对应人才到指定地点领取纸质盖章版《蓬江区人才住房(配套车位)配售结果确认书》,逾期未支付定金或未签订《蓬江区人才住房(配套车位)配售结果确认书》的,视为放弃。产权单位将配售结果书面报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配售后的房源(车位)情况进行统一公示,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公示一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合同和房屋转让
配售成交人才持相关材料与人才住房(配套车位)产权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人才住房(配套车位)款,办理房屋(配套车位)不动产权转让和移交手续。配售的人才住房(配套车位)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应就房屋限售和抵押权限进行约定。双方在申请配售人才住房(配套车位)转移登记时,在申请表填写产权限制转让信息,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登记人的申请,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产权限制转让信息。
七、管理服务
1.配售的人才住房和配套车位自办理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赠与、抵押(不含按揭),并参照《关于印发<江门市配建房屋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建〔2021〕24号)有关规定进行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满5年转让、赠与、抵押(不含按揭)人才住房时,以区外就业创业人才身份享受购房优惠的需提供在江门市累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其他类别的需提供在蓬江区累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为0的月份不计入服务年限,未能提供的,应按未服务年限(36个月减去其社会保险缴费或个人所得税缴纳月数)所占比例计算,退回相应的房屋配售基准价优惠金额,取消其再次申请人才住房的资格。此条适用江门市蓬江区人才安居政策出台以来享受有关优惠的对象。本条款在《江门市蓬江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有效期届满后仍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人发生效力。
2.申请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人才住房配售资格并获得人才住房的,人才住房产权单位有权依法追回所购住房优惠部分金额。同时列入“黑名单”,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录入诚信档案,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公告由蓬江区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人才住房政策咨询:蓬江区人才安居办(蓬江区住建局) 0750-3167013
人才资格、层次、类别咨询:蓬江区人社局 0750-8227520
人才房源价格咨询、预约看房:江门市蓬江区侨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车位产权单位) 0750-8222512
附件下载:
2.蓬江区2025年人才住房配套车位配售清单(50个).xlsx